⑴ 照片的着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照片的着作权归属通常情况下是属于作者,除非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着作权就归公司所有了,如果是别人委托摄影师拍照的,对照片的着作权问题也应该提前约定清楚,没有约定的通常也是归摄影师所有。
一、照片的着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着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作者的认定标准是: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着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着作权,保护期为50年,作者是个人的其保护期限从作者死亡之日起来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着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综上所述,关于照片的着作权归属问题得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像是有些公司为了做广告而委托摄影公司拍照片的,拍出来的这些照片的着作权就是归公司的,如果是个人在生活当中拍的照片,着作权当然归个人。
⑵ 摄影师的个人水印:photo by 是什么意思
摄影师的个人水印:photo by 一般表示图片的拍摄者。它是一种数字水印,数字水印过程就是向被保护的数字对象(如静止图像、视频、音频等)嵌入某些能证明版权归属或跟踪侵权行为的信息,可以是作者的序列号、公司标志、有意义的文本等等。摄影师的水印就是用来证明图片的归属,防止图片被他人盗图。在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作者其团队的知名度
(2)怎样证明照片是摄影人扩展阅读
水印基本特征
水印可证明性
水印应能为受到版权保护的信息产品的归属提供完全和可靠的证据。水印算法识别被嵌入到保护对象中的所有者的有关信息(如注册的用户号码、产品标志或有意义的文字等)并能在需要的时候将其提取出来。水印可以用来判别对象是否受到保护,并能够监视被保护数据的传播、真伪鉴别以及非法拷贝控制等。
这实际上是发展水印技术的基本动力,虽然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对其研究相对少一些。就目前已经出现的很多算法而言,攻击者完全可以破坏掉图像中的水印,或复制出一个理论上存在的“原始图像”,这导致文件所有者不能令人信服地提供版权归属的有效证据。因此一个好的水印算法应该能够提供完全没有争议的版权证明,在这方面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水印不可感知性
不可感知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个指视觉上的不可见性,即因嵌入水印导致图像的变化对观察者的视觉系统来讲应该是不可察觉的,最理想的情况是水印图像与原始图像在视觉上一模一样,这是绝大多数水印算法所应达到的要求;另一方面水印用统计方法也是不能恢复的,如对大量的用同样方法和水印处理过的信息产品即使用统计方法也无法提取水印或确定水印的存在。
水印鲁棒性
鲁棒性问题对水印而言极为重要。鲁棒性是一个技术术语,简单而言,就是指一个数字水印应该能够承受大量的、不同的物理和几何失真,包括有意的(如恶意攻击)或无意的(如图像压缩、扫描与复印、噪声污染、尺寸变化等等)。在经过这些操作后,鲁棒的水印算法应仍能从水印图像中提取出嵌入的水印或证明水印的存在。
如果不掌握水印的所有有关知识,数据产品的版权保护标志应该很难被伪造。若攻击者试图删除水印则将导致多媒体产品的彻底破坏。假设一个读者在网上下载了数字图书馆发布的作品,打印出来并非法大量散发以牟取利益,那么包含水印的作品应能在有物理失真的情况下依然提供足够的版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