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样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1、注重流动党员教育的针对性。
思想教育是加强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工作,也是难度较大的工作。外出流动党员流动性强,思想比较解放,但也很复杂,如果不注重有针对性的教育,就很难收到好的效果。近几年,我镇在外出流动党员教育方面,紧紧扣住“针对性”这三个字,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例如:对担任过村干部的党员,在外出前重点进行“自己富了,不忘乡亲,永远做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感,对其他外出流动党员,主要是进行党性和党的宗旨教育,增强其自我约束意识和党员意识,使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积极引导,注重发挥外出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流动党员外出打工,不仅开拓了视野,学到了本领,而且率先走上了致富路。我镇结合实践,逐渐摸索出一套发挥外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好做法,一是发挥他们经济意识强,经营门路广,可以为更多人寻找致富门路的“向导员”作用;二是发挥他们在外信息灵、交际广、路子宽,可以为家乡的农副产品、乡村企业产品找销路、找货源的“推销员”作用;三是通过他们在外经营发了“财”,有一定知名度,发挥他们为家乡引进资金、引进设备、引进项目的“招商员”作用;四是积极引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带头办企业,搞实体,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导他们发挥经济优势,在扶贫帮弱上解囊相助,在家乡举办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带头做奉献。
2. 如何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其管理方法为:
(一)、灵活设置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党员在哪,我们就把党组织建在哪,灵活采取三种形式建立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
一是依托式。对外出流动党员比较多,且相对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依托政府驻外办事处、商会来建立党组织。
二是区域式。对地点相对固定、区域相对集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合适书记人选的,打破乡镇界限,以市场工厂或党员集聚区为单位成立党组织。
三是联合式。对分散在全国各地又暂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成立“外出党员联合支部”,并在相对集中区域建立党小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求本县流动党员无论是否接转组织关系,都必须加入流动地的党支部,积极参加流动党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
(二)、创新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机制,确保流动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一是在党员发展方面,赋予外出流动党支部发展党员权利,探索实行了“两票两权制”,即不管是正式党员还是临时流动党员,都有发展党员的工作权利,正式流动党员行使表决权,投表决票,临时流动党员行使评议权,投评议票,从而切实保障了流动党员发展党员这一民主权利,解决了外出人员中优秀分子入党愿望强烈,但又入党难的矛盾。
二是在党员教育方面,实行“双向教育”,一方面,委托当地党组织进行集中教育,另一方面,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行前教育、巡回教育、邮寄教育和网上教育,解决了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性要求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应变性要求之前的矛盾。
三是在党员管理方面,改变原来单一的党员垂直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即在流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人事安排、党籍管理和党员发展审批由流出地党委负责,流入地党委负责对党支部进行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党员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等,从而在点上、面上使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围,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使流动党组织既有“婆家”,又有“娘家”,从根本上消除了流动党员管理盲区。进一步健全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切实保障党员在参与、管理、决定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
3.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
城市社区党组织对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引导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对在异地定居的党员,引导和帮助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理顺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和改进流动人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第三十四条 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4. 如何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是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三是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四是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五是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整体工作中。一是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二是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是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四是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五是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要明确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凭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同时,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3)要明确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的基本思路。一是各级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宏观调控;二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三是创新流动党员管理途径和办法,如积极整合党建资源、社会资源、企业资源等,打破行政区划、所有制界限,改进党组织设置方式,在组织设置上实现城乡统筹;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互动平台,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流动党员的实际需要,为他们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服务;在企业、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设立党员摊位、党员经营户、党员责任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等。
5. 怎样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一)高度重视,消除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误区和盲区
在流动党员中,多数是年富力强,具有一技之长,他们在外经风雨、见世面,学到了别人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用好他们,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意义重大:有利于本地的干部群众更新观念、增长才干,提高致富本领;有利于带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双带双创”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在目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对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两个消除":一是努力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克服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以及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畏难情绪。二是及时消除教育管理中的实际盲区,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抓在手上,逐步解决好对流动党员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
(二)优选载体,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手段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使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定期"回审"管理。在农民党员中开展以“增素质、增收入、增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三增"责任制度,对农村外出的党员实行定期"回审"管理。即:党支部与外出党员签订"三增"责任书,向外出党员发放《党员回审手册》,《手册》的基本内容包括"三增"责任内容的落实情况记录、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录、交纳党费情况记录和党组织督促审核情况记录等,要求流动党员返乡时,必须将《党员回审手册》交回原党支部进行审核,并由原党支部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向党支部汇报在外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未返乡的流动党员,每半年将《党员回审手册》寄回党支部进行审核;尔后,由原党支部再将《党员回审手册》寄给外出党员本人。
2、专人联系管理。流动党员的各有关党支部都应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一对一挂钩。流动党员到达外出地后,必须及时地向原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联系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联系的主要任务是: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向他们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党支部的活动安排及作出的决议和对他们的要求;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对家乡建设的计策;定期及时向外出党员寄送《共产党员》及有关教育培训等学习资料,供他们自学使用。
3、接转关系管理。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从业的地点和单位比较固定,且从业的单位已建立起党组织的,原党组织应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方、单位的党组织,以利外出党员参加其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特别是对一些担心组织关系转出后、与原单位接触更少而失去原单位关心的离退休党员,党组织一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离退休后在外地定居党员的思想工作,消除他们的顾虑,动员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定居地方的党组织,确保其虽然工作离退休,但党员组织生活不退。与此同时,对流入的外地党员,也应实质性做好该做的各项接转工作。
4、建立组织管理。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流入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是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一种有效办法。因此,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及时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很有意义。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地党组织领导,并协助原所在地党组织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由于外出党员远离属地,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不能及时有效地接受原所在党组织直接的指导和督促,所以各原所在党组织要特别注意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尤其应把思想素质好、自律意识强、热心帮助他人和有一定文化水平作为选配的主要标准。
5、实行"持证"管理。对未转移组织关系又没有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管理的流动党员,实行"持证"管理。这种措施要求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原党组织报告,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必须办理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外出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外出党员返乡后,原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所记载的有关内容。再者,对外出时间3个月以内的,外出党员必须开具《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外出后,应凭《党员证明信》,主动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和《党员证明信》的外来党员,流入地的党组织验证后,应按照地点相近或行业归口、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它应该参加的党内活动。
(三)狠抓落实,健全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
首先,要重视对流动党员的行前教育和返乡培训。提高流动党员的自身素质和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是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的前提。流动党员在外出前,有关党组织必须有重点地对他们进行党性党纪教育,切实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对他们提出明确的要求。特别是在外出党员春节返乡期间,有关党组织要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应突出针对性,贴近他们的思想和生产、工作实际,着重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技术、党纪国法等教育,力求做到切合实际、学以致用。同时,还要召开外出党员座谈会,让他们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情况,畅谈在外的见闻和感受,为家乡的建设献计献策。通过教育培训,使流动党员达到"五牢记"要求,即牢记党员称号、牢记党性观念、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纪国法、牢记家乡建设。
其次,要重视对流动党员的保障激励和充分发挥其先进作用。各有关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的规定,切实保障流动党员应享有的权利,特别是要妥善解决好流动党员参加选举问题。同时,各有关党组织要多关心流动党员,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要重视对流动党员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流动党员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对外来党员要与本地、本单位的党员一视同仁,充分信任他们,放手使用他们。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把政治素质好、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有开拓进取精神、事业心强、群众拥护的流动党员选拔到领导班子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对流动党员的组织考察和表彰、处置工作,对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要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流动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三、要重视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督促落实。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个难点,必须对这一工作高度重视,狠抓"五管联动"措施的落实,尽快扭转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薄弱的状况。党组织的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要经常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坚决防止和克服放任自流的现象出现。基层党组织要逐级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对流出和流入的党员逐个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去向变化,对党员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善于发现、总结推广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有说服力和影响力强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使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6. 如何做好流动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首先,要摸底,建立档案。做到一支部一档,一人一档。
其次,要抓住农闲时间开展集中教育,座谈,走访等活动。如: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个茶话会,传达当地发展形势,征求发展意见。
第三,要抓好《流动党员证》的查验工作。
第四,加强平时联系,帮助流动党员学技术、学知识。引导流动党员关心流出地发展,为流出地党组织、党员群众带信息、传技术。
7.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在外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到位;自身党性不强、组织意识淡薄;活动难开展,上级精神难传达;管理措施不力,管理缺乏实效性。针对以上难题,笔者浅谈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一、强化意识,转变思想,消除流动党员管理的盲点和误区
强化组织意识,树立流动党员是本地人才资源的思想意识,主动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加强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转变自身思想,流动党员在外地务工,一切只是向钱看,党性淡薄,把自己的身份跟普通群众划等号,必须要对其加强党性教育,重拾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意识。消除教育管理中的实际盲区,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步解决好对流动党员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
二、严管理、重责任,确保流动党员党章记心中
各党支部派专人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形成严格的制度管理,将流动党员纳入正规管理渠道,让流动党员真正做到离乡不离党,党章记心中。
三、摸底调查,建立动态数据库,及时更新流动党员基础情况
摸清本村所有的流动党员情况,建立一个初步台账,及时更新,对流出、流入党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填写《流动党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党员的简明情况以及流出(流入)时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通过建账立卡实现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流入地址、联系方式等的摸底,对交流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四、利用网络平台,拓宽渠道,架起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连心桥
流动党员具有流动性强,去向难掌握的问题,利用网络平台,及时上传新的学习动态,让流动党员解决了流动党员之间由于时间不固定,沟通交流少的难题。建立本各党支部QQ群、微信,加强与流动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拉近流动党员与党组织时空上的距离。
五、动真情、务实效,共建流动党员温暖之家
流动党员为了外出务工,留下在家的老父母和留守儿童,要安排专人“一帮一”对流动党员的家庭成员进行帮扶,关心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让流动党员安心在外务工赚钱。提供免费培训,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利用在国庆、五一等节假日,根据流动党员需求,安排学习实用的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帮助其更好的就业成才。
8. 如何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紧迫性。各基层党组织必须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管理上的盲区,从根本上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流动的客观现实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必要性,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做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按有利于流动党员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以及简便、易行、实效的原则,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制。
(二)严格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1、建全流动党员申请登记制度。党支部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后要负责对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作用发挥等进行登记造册,以便党组织随时掌握其动态。
2、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凡外出流动党员,在其外出期间,党支部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对其进行日常联络,联络员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主动了解流动党员情况并督促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定期到流入地或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
3、坚持完善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对流动时间在6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可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时间在3——6个月或流动时间在6个月以上,但无固定地点或一时无法找到流入地党组织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或发放流动党员证,介绍其就近参加组织活动;
4、建全流动党员鉴定制度。流动党员返乡前,流入地党组织应对该党员流动期间的具体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做出书面鉴定,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所在党支部,做为年底评议流动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流出的预备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负责按季度培养考察并及时寄回培养考察意见,对流入地无党组织的,原党支部要采取专人培养考察和个人主动思想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养活动,党支部要对外出流动党员安排一定的工作任务,使其在外出期间有责任、有压力,有目标,使流动党员流动期间不脱管,解决流动党员“无人管无人问”的问题;
5、对个别在外出期间思想退化,表现恶劣,经党组织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的流动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予以组织处理,严重者要做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三)健全基层党组织,明确职责,使流动党员都能在党的组织内开展活动。
1、形成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支部三级管理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做到职责明确、组织健全、管理到位,特别是流动党员联络员,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严防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脱管。
2、进一步健全新经济组织中党的组织机构,明确其上级党组织管理机构,通过系统管理、区域管理,行业管理不断增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使新的经济组织都能归口管理,解决好因党组织覆盖不广而带来党组织管理的盲区,让流动党员随时随地都找到党的组织,杜绝出现组织关系无人接,组织生活无处去,想交党费无人收,谈心交心无人听的现象。
3、健全完善社区党建网络,拓展社区党建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双重管理”的方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保证流动党员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
(四)实施“温暖工程”,切实关心流动党员的生活和工作。流动党员在外活动,思想上难免表现出一些复杂性和矛盾性,本人及其家庭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实际困难,基层党组织要从流动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困难出发,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思想上关心和帮助流动党员,解除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五)增强党员管理的针对性,选准载体,引导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在制定党员年度目标管理内容时,紧紧抓住流动党员活动范围广、信息多、观念新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流动党员的考核内容,既要求他们在外遵纪守法,合法勤劳致富,又要鼓励他们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经验回乡,党组织每年要在适当的时间,借流动党员回乡之机,召开党员座谈会,在与流动党员谈心交心、介绍本地情况的同时,从流动党员中选树典型,听他们介绍先进经验,提出发展本地经济的参考建议,配合家乡拓宽发展经济的路子,带领家乡群众共同致富,通过一定的载体,发挥好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