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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怎样管理经济

发布时间: 2023-01-19 06:22:18

① 历史题! 国民政府在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建设举措有哪些并对着些举措进行评价。

935年币制改革、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国民政府经济控制力的增强:控制金融
通过组建和改组“四行二局”实现。
“四行二局”:指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家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二个局,是国民政府控制金融的中心机构。
国民政府经济控制力的增强:控制金融
中央银行:1928年11月在上海成立,属国家银行,享有发行兑换券、铸造及发行国币,经理国库,募集或经理国内外公债事务等特权。宋子文、孔祥熙先后任中央银行总裁。
国民政府经济控制力的增强:控制金融
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是北洋政府两大金融支柱。
1928年,国民政府将两家银行总管理处由北平迁往上海,向两家银行加入官股。
1935年3月,国民政府再次向两行加入官股,使官股在两行的资本比例占到50%以上。
国民政府实现对两行的控制。
国民政府经济控制力的增强:控制金融
成立中国农民银行:1935年4月,国民政府向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加入官股250万元,改名为中国农民银行,由孔祥熙任董事长。
设立中央信托局,以经营军火为主。
设立邮政储金汇业局,垄断全国信托、保险等金融业务。
国民政府经济控制力的增强:控制工业和矿业
以国营方式兴办重工业和基础工业,并通过政府控制的金融业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渗透和控制。
资源委员会:1932年11月成立国防设计委员会,1935年4月改名资源委员会,成为负责创办国营重工业的机构。1936年6月拟定《中国重工业发展三年计划》,开始进行重工业建设。抗战时期,在西南、西北大后方建立起大规模重工业体系。
国民政府经济控制力的增强:控制工业和矿业
建设委员会:1927年张静江主持成立,接收北洋政府官办或商办企业,并自办工业和矿业企业。
金融:通过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投资和债务,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控制。
实业部:1932年制订发展实业四年计划,计划把谷物、棉花和煤的生产改归国营,建立钢铁厂、化学工厂、机器厂、造纸厂和大规模农业服务部门。
1935年至1937年,国民政府创办的企业有较大发展。
国民政府经济控制力的增强:控制商业和交通运输业
通过兴办国营商业公司,加强对商业的控制。
通过兴建国营铁路、公路,加强对交通运输业的控制。
1935年币制改革
1935年11月,把中央、中国、交通三家银行(后增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货币定为国内流通的统一法定货币,即“法币”。放弃银本位,法币价值与英镑挂钩,后又与美元挂钩。
使中国实现了币制统一,是中国近代货币史的重大事件。
有利于30年代国民经济好转:促使外汇平稳,物价回升,金融活跃。
法币成为国民政府对日经济作战的武器。
政府用纸币换取人民手中的白银,为抗战期间及以后的通货膨胀埋下了隐患。
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1935年,国民党当局针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民族危机发起。
1935年春,国民政府拟定《国民经济建设之初步的构想》提出一系列经济建设方针:平衡对外贸易与汇兑;建立农村合作社,提高商业与工业合作社;在重要地区建立米、麦、棉花、烟叶、公共仓库;实行征工制度,发展交通,兴办水利,培植森林,保护垦荒,奖励畜牧;开发基本工业;保护矿业等。
1935年12月,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通过《确定国民经济建设实施计划大纲》,决定通过人力、地力、资力、组织力的配合,发展国民经济。
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组织机构:中央、省、县各级政府设立国民经济建设委员会,市镇设立同业公会,村设立农业协会。
目的:在平时为国民经济之发展,在战时为经济动员之准备。
结果:收效甚微,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断。

② 国民政府战时体制是什么

所谓统制经济,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前提下,国家财政为服从战争需要,依靠行政的法律手段,直接干预或管制生产、流通、分配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

它是一种高度专断集权的资本主义战时经济模式。统制经济的全面实行,就是战时经济体制确立的表现。统制经济政策是抗战时期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以国防建设为核心的总方针下,制定和推行的最重要的经济政策。

(2)国民政府怎样管理经济扩展阅读

实行战时经济政策优势:

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对于与抗战有关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按照统一的计划,实行"统制",这是国民党政府当时的唯一选择。

战时经济统制政策是保证抗战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统制",从工业建设到财政金融,从物资管理到外贸出口,正是利用和依靠这些统制政策,才成功的打败了日本侵略者。

由于战时经济政策的调整,逐渐改变了抗战伊始的被动局面,保证了战争的需求。也是中国人民完成神圣的抗战大业、运转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

③ 国民党初期的经济政策

关于官僚资本的性质及其形成问题。

官僚资本通常指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垄断资本。

它依赖于帝国主义和封建经济势力,依靠国家政权,控制国家经济命脉。

1927-1937年是国民党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形成时期。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形成的前提条件是:国民党反动政权的建立;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形成,又成为国民党反对政权的经济基础。

国民政府的统治实际上就是四大家族的统治。

1936年底,四大家族对全国金融垄断的完成,是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形成的标志。

国民政府统治前期民族工业显着发展的原因。

国民政府建立后,以上海为中心的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支持国民政府的同时,提出了取消不平等条约、实行新的经济政策、获得较大的政治发言权等要求,并积极兴办实业。

中国人民的反帝爱国运动一浪高过一浪,广大群众抵制洋货、提倡国货的行动,为民族工业提供了发展的机会。

国民政府为了巩固统治,提出开展“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地推动着民族工业的发展。

如何评价国民政府的“法币政策”?

1935年国民政府实施的“法币政策”,是中国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四大银行发行的货币为法定货币,故称“法币”;二是宣布实行白银国有化,不再成为流通的货币。

法币政策的作用有:一是客观上对中国经济复苏起了一定积极作用,表现在:第一,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第二,有利于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和金融业的改造;三是使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资本完成了对国家金融的垄断。

④ 试评价国民战时经济体制

国民政府战时统制经济政策
经济统制政策定义:
所谓统制经济,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前提下,国家财政为服从战争需要,依靠行政的法律手段,直接干预或管制生产、流通、分配等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它是一种高度专断集权的资本主义战时经济模式。统制经济的全面实行,就是战时经济体制确立的表现。
统制经济政策是抗战时期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在以国防建设为核心的总方针下,制定和推行的最重要的经济政策。

国民政府战时施行统制经济政策的最重要原因,固然是战时的特殊环境和条件所使。但是,从思想和政策的逻辑准备上看,实际上战时统制经济政策的正式提出,在战前已经具有了一些基本的准备与大致的轮廓。战时统制经济政策是国民政府在抗战形势下,顺应战前的基本思路,针对战时时局的需要,作出的最重要的政策选择。

国民政府战时经济统制政策内容:
第—,依靠外援,大量借债和发行国内公债。
第二,垄断金融。
第三,扩增税收。
第四,实行专卖制度。
第五,实行统购统销。
第六,涨发纸币,通货膨胀。

这些政策的共同特点为:
一切从抗战出发,所有政策的制定都围绕着抗战这个大目标进行。通过这些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要使经济建设满足前方需要;二要做到战时人民日常必需品“无需仰赖外人,然生活得以自给”。因此,我们在评价战时统制经济政策时,必须置于这样一个前提下,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对该政策的利与弊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

综合评价:

从好的方面来看:
实行战时经济政策,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对于与抗战有关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按照统一的计划,实行“统制”,这是国民党政府当时的唯一选择,
战时经济统制政策是保证抗战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统制”,从工业建设到财政金融,从物资管理到外贸出口,正是利用和依靠这些统制政策,才成功的打败了日本侵略者。由于战时经济政策的调整,逐渐改变了抗战尹始的被动局面,保证了战争的需求。也是中国人民完成神圣的抗战大业、运转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

利用工业统制建成了后方工业基地,粉碎了日本侵略者摧毁沿海工业基地以迫使国民政府屈服、放弃抗战的企图。
利用粮食统制政策,维系了抗战军民的温饱。粮食统制政策维持了抗战军民生存的基本需要,稳定了军心民心,使国民政府的各级机关照常运转。
战时财政金融统制政策集中了财力,保证了军费支出和工农业生产建设的需要。
此外,外贸统制政策在进出口方面起到了保证供需,增加外汇的作用,对抗日有重要贡献。

从不利的方面来看:
毋庸讳言,经济统制政策也带来了消极的一面。那就是,此项政策是建立在牺牲人民利益、对全民的普遍掠夺的基础上的。
例如工业统制和限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私人资本企业的发展,促使官僚资本主义迅速升级;田赋征实、征购、征借的“三征”政策,严重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造成农业生产萎缩,并进一步导致农村经济破产;物价管制、物资管制政策与专卖制度加强了对人民的剥削。
对经济发展危害最大、对人民掠夺最为残酷的一种掠夺方式就是与实行财政金融统制相关联的通货膨胀政策。此种掠夺以全民为对象,比之实行经济统制的掠夺,在范围上更为广泛,在程度上更为深刻。它给人民造成极大伤害,而国民政府则借此壮大了国家资本,政府官僚们借机大发横财,因而引起了人民的强烈不满。

战时统制政策是国民政府面对日益严峻的战争形势而采取的一种必要且有效的经济政策,它保证了抗战的胜利,总的来说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但是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及政治造成的伤害却也是深远的,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这种影响。

⑤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采取哪些措施强化中央银行的职能

1.改革币制,把原先的银元币制单位,改为纸钞为主的法币。2。没收原北洋军阀时期的银行,并入中央四大银行,增加银行的在全国的覆盖率。3。鼓励开矿,修建铁路,大量向民营企业货款和投资。4。大量通过银行发行国债。

⑥ 国民政府战时统制经济政策的综合评价

从好的方面来看:
实行战时经济政策,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对于与抗战有关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按照统一的计划,实行“统制”,这是国民党政府当时的唯一选择,
战时经济统制政策是保证抗战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政策的核心就是“统制”,从工业建设到财政金融,从物资管理到外贸出口,正是利用和依靠这些统制政策,才成功的打败了日本侵略者。由于战时经济政策的调整,逐渐改变了抗战伊始的被动局面,保证了战争的需求。也是中国人民完成神圣的抗战大业、运转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
利用工业统制建成了后方工业基地,粉碎了日本侵略者摧毁沿海工业基地以迫使国民政府屈服、放弃抗战的企图。
利用粮食统制政策,维系了抗战军民的温饱。粮食统制政策维持了抗战军民生存的基本需要,稳定了军心民心,使国民政府的各级机关照常运转。
战时财政金融统制政策集中了财力,保证了军费支出和工农业生产建设的需要。
此外,外贸统制政策在进出口方面起到了保证供需,增加外汇的作用,对抗日有重要贡献。
从不利的方面来看:
毋庸讳言,经济统制政策也带来了消极的一面。那就是,此项政策是建立在牺牲人民利益、对全民的普遍掠夺的基础上的。
例如工业统制和限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私人资本企业的发展,促使官僚资本主义迅速升级;田赋征实、征购、征借的“三征”政策,严重的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造成农业生产萎缩,并进一步导致农村经济破产;物价管制、物资管制政策与专卖制度加强了对人民的剥削。
对经济发展危害最大、对人民掠夺最为残酷的一种掠夺方式就是与实行财政金融统制相关联的通货膨胀政策。此种掠夺以全民为对象,比之实行经济统制的掠夺,在范围上更为广泛,在程度上更为深刻。它给人民造成极大伤害,而国民政府则借此壮大了国家资本,政府官僚们借机大发横财,因而引起了人民的强烈不满。
战时统制政策是国民政府面对日益严峻的战争形势而采取的一种必要且有效的经济政策,它保证了抗战的胜利,总的来说是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但是它对整个国民经济及政治造成的伤害却也是深远的,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这种影响。

⑦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为改变混乱的社会状况,推出了哪些经济政策和措施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为了改变晚晴至北洋军阀以来的税制混乱、货币紊杂、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不清等财税方面的混乱局面,为减少财政赤字,增加政府收入,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稳固统治,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初期(1927-1937年)对财税体制进行了一些重要的改革。主要政策有:统一财政;改革盐税、关税,创立统税;改革币制,废两改元,发行法币。这些政策的实行改善了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稳固了其统治;也对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方便人民经济生活有一定了积极作用。但是某些政策则带来了加重人民负担,加强官僚资本对金融的垄断,引发通货膨胀等负面影响。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 财税改革 统一财政 关税自主 盐税 统税 废两改元 法币政策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南京国民政府面对着从晚清至北洋政府等历届前政权所留下来的巨额债务,面对着内支外绌的财政困境,面对着加强其政权统治,就必须首先强化其经济基础的现实需要,在国内资本主义已经有了一定发展程度的基础上,国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对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在这里我们探 讨一下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前期(1927-1937年)对财政体制、税务制度和货币制度进行的重大调整。
财政金融制度的变化,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方面,也是自晚清以来历届中央政府利用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影响和调整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是衡量当时中国国家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下面我主要从南京国民政府的几大财经政策方面来论述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财说改革。

一、统一财政: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面对着巨额的内战军费支出、行政开支以及左支右绌、入不敷出的财政困境,面对着各地方军阀肆意设卡征税,与中央政府争夺税源甚至于武力攫夺中央财税的严峻现实,于1927年6月和1928年7月两次召开全国财政会议,于1927年7月19日制定了《划分国家地方收入暂行标准案》、《划分国家地方支出标准案》(因其由当时的财政部长古应芬主持制订,故简称“古氏划分案”),于1935年7月24日公布了《财政收支系统法》等。明确规定:中央政府负责征收烟、酒、盐等专卖品税收,厘金、矿产等特赋收入,关税,惩罚及赔偿收入等19项课税(亦有学者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只有11项课税项目),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田赋、土地税、工商税及其他杂税杂捐等10种税收。⑴企图通过这些法规,厘清并确定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政关系,建立起中央、省、县三级财政收支制度,把民国以来中央与地方长期争夺、混乱不堪的财政税收制度统一起来。与此同时,南京国民政府还进行了名曰“统税裁厘”的财政改革。所谓“统税”,即对工业品实行一物一税的原则,在征收了统一的一次性捐税后,将原有之中央二五税、出厂税及沿途之厘金、各省之特税等一概废除⑵。为此,南京国民政府还于1928年7月专门成立了“裁厘委员会”,宣布于1929年6月内裁厘完毕(实际上,裁厘与统税是于1931年同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1932年又设立了“统税署”(后改名为“税务署”)⑶。
这样通过形式使中央集中了全国的大部分财力,同时也给地方保留了机动财力,对于出现的地方财政困难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解决,从而扭转了自清末以来财权分散于地方的不利局势。提高中央的权威与打压地方势力,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对于南京国民政府统一财政的这些努力,它既有利于缓解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困难,巩固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民族工商业,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然而,其负面影响也是显着的:(1)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名为中央政府,但其当时所能实际控制之地区,不过长江中下游数省,而其所提出的统一财政及“统税裁厘”等诸政策,又属于中央集权型财政体制,一旦实行,必将损害到各地方势力的利益而受到强烈抵制或者明奉暗拒,j其结果必然是推行起来举步维艰,不尽人意(2)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主要的财税收入还是来源于关税、盐税和统税。如1936年,三税即占到了南京国民政府财政总收入的近65%。而各地方军阀则因为其财源主要靠田赋及土地税、营业税和执照税,因其税种减少而加重了对田赋附加税的征收力度。如据国民政府立法院的调查,1930年田赋附加税的种类,江苏省为26种,河北省21种,湖北省20种,云南省18种,浙江省10种。至1930——1931年度,一般省份附加税超过正税几倍,有的地区甚至达到30倍之多。此外,各地方还实行田赋预征且预征时间越来越长,如四川一些地区的田赋预征超过了30年。大大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导致农村经济更快地走向凋敝。⑷(3)关于“统税裁厘”,从总体上看,虽然“统税”增加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裁厘”有利于改变以前那种“厘卡林立,重迭征收”的弊端,但“统税”的税率高达50%,在客观上又加重了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负担。

二、税制改革
税收由于其所独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使其成为公认的财政收入分配的最佳 经济杠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财政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南京国民政府整顿财政的中心环节必然是整顿税务,增加财政收入的在中心环节亦必然是增加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一) 盐税改革
1927年国民政府颁布实施《财政部盐务署稽核总所章程》,重新建立盐务稽核机构,并在上海成立盐务稽核总所,整合了征管机构,强化了征管能力,提高了征管效率,同时经过与英、法、日等国的协商,原北京政府所失去的盐税主权得以完全收回。另外还颁布了新的盐法,与北京政府的旧盐税条例相比减轻了税负,比如规定每百公斤一律征收国币五元,不得重征或附加,渔业用盐每百公斤征 收三角,农业用盐一律免征,在减 轻税负同时用扩大税基与加强征管的实现了盐税收入的增长,据统计1936年盐税收入达17014万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四点二三。

(二) 关税改革
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初期关税政策的最大变革便是关税自主。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即于该年5月、8月两次发表取消不平等条约宣言,制定了《国定进口关税条例》,决定于当年9月1日起实行关税自主。随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等开始与英美等诸列强驻华公使展开了以“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为主要内容的外交谈判。从1928—1929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与美、英、西、荷、德、意、法等11国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或者《友好通商条约》。在新条约中,欧美列强在保留其“最惠国待遇”和继续把持对中国海关行政权的前提下,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同意取消各列强在华关税特权,实行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所议定的七级附加税税率标准(其中,最高一级进口商品税率至1932年增到50%,1933年增至80%)⑸。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公布实施《海关进出口税则》,宣告了中国的关税自主。至1934年先后公布了四个国定进出口税则,税率实行十四级,最低百分之五,最高达百分之八十,平均税率为百分之二五,改变了过去进口货物不分种类,一律值百抽五的帝国主义强加的不平等关税体制。⑹同时还统一了海陆关关税,由于过去陆路关税比海路关税少纳三分之一,因此改订新约后将增加陆海关关税。为了发展本国民族资本主义,提高本国出口产品竞争力,国民政府还减免了出口关税。
通过实施“关税自主”政策,南京国民政府既取得了形式上的关税自主权,也在实际上提高了关税税率,它还改变了长期以来中国关税制度上的均一税和海陆关税不统一这两种不合理规定。“关税自主”作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财政外交政策,其主观目的固然是为了扩大税源,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南京国民政府进行内战所急需的军事费用和其他庞大开支;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否认的。这种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1)通过实行“关税自主”,中国政府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进口税和减免出口税,这对于鼓励和提高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和支持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无疑是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2)通过“关税自主”和独立自主地制定关税税则,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当时中国进口商品的结构。在这其中,最明显的改变是各类棉布进口数量的大大减少。(3)关税自主政策的实行,大大地增加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税收入。据有关统计资料记载:通过关税自主,中国关税收入从1913年的1697万元,至1928年增长到17914万元和1929年的27554万元。关税收入在中央政府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也从1913年的21%,至1928年上升到41%和1929年的51%,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稳定财政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 创立统税
由于国民政府裁撤厘金,以及取消了一些苛捐杂税,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因此经财政部决定开办统税以弥补此项损失。先后选择了生产比较集中、设厂并以机器大规模生产、人民消费量较大、税收富有弹性的卷烟、棉纱、水泥、火柴、麦粉、薰烟叶、洋酒、啤酒、火油作为征税对象。由于将统税划为中央收入、课征对象是大宗消费品、规定了一物一税不对同一货物重复征收、全国统一税率、地方不得征收附加、中外产品同等纳税等原因,统税收入大幅度上升,到1936年收入达16157万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十二点二五。

三、币制改革
币制改革:自晚清至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的货币制度都极其混乱,货币种类极多。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流通的本位币即有银两、银元,其中银两又有规元、库平、关平等,银元有鹰洋、墨洋、龙洋、袁头等。辅币则有铜毫、铜元、制钱和各种各样的纸币。币制混乱,造成了国内商品流通困难,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严重地影响了国民政府的财政征收。对此,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实行了“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

(一)废两改元
“废两改元”是南京国民政府所采取的一种确定银本位币的货币措施。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率先提出“统一国币”、“废两改元”的建议。同年6月,在国民政府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上,又有人提出“废两改元”、“统一国币”的议案,引起国民政府的重视,但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没有实施。直到1932年7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决定实行“废两改元”,并制定了“废两改元”的原则。
1933年3月1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了《废两改元令》,宣布实施“废两改元”。在确立银本位政策,使银两的成色、形状和重量均规范化和统一化的基础上,使银元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废两改元”在客观上起到了统一货币、发展经济和便利人民的作用,扩大了中央银行活动的规模和机能,有利于中央政府纸币的推行,为以后实行法币政策奠定了基础。

(二)法币政策
1935年11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法币政策实施法》及《兑换法币办法》,实行法币政策。。财政部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办理法币发行收换及保管准备金事宜。
此次币制改革办法出台前夕,时任财政部长孔祥熙在上海召集金融界领袖会谈两小时,旋即公布改革方案。当日,上海市面投机活跃,物价狂涨。上海钱业公会特召集紧急执委会议论补救办法,决定所有现金银缴存中央银行,并发行纸币⑺。
主要内容
1)统一货币发行权,实行法币政策。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之钞票为法币;其他银行不得继续发行新钞票;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其他原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准其照常行使,由财政部定期以法币换回。⑻
2)实行白银国有。禁止白银流通,并将收归国有的白银移存国外,作为外汇准备金;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
3)放弃银本位制,采用外汇本位制。为使法币对外汇比价稳定,规定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法币的价值用外汇率来表示;法币与英镑保持固定汇率,当时规定法币1元合英镑1先令2.5便士。为此引起美国的争夺,同年12月美国变更购银办法,迫使世界银价猛跌,影响中国外汇基金的稳定。1936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被迫与美国缔结《中美白银协定》,法币又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法币1元等于0.2975美元,使法币成为英镑、美元的附庸。
法币政策的实行,使得自晚清以来全国混乱不堪、花样繁多的货币得以统一和规范,这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国内金融业、工商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币制混乱给民众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币制改革后确定了法币的对外汇率,稳定了与外币的关系,促进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但是,1935年的“币制改革”又具有明显的掠夺性和垄断性,正是通过这次“币制改革”,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发行了14亿法币,总共集中了5亿左右的白银在自己手中,形成对金融的强烈垄断,导致中国近代官僚资本最后形成;国民政府又以法币系拥有法偿资格的不兑现纸币,而用膨胀发行办法填补财政赤字,导致恶性通货膨胀,成为后来国民经济崩溃的重要原因。
客观的说,从货币形态的发展上看,国民党政府施行法币政策已进入了现代型的行列,但因整个国民党政府政治经济制度腐败,没有充分发挥现代货币的作用,发展到后来,流弊丛生,逐渐变成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⑼
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初期(1927-1937年),面对常年战乱破坏、北洋军阀和帝国主义残酷压榨的国民经济,混乱的财税体制和货币制度,实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财政政策和税制、币制改革。这些改革大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当时中国的实际,对国民政府财政的改善、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方便人民经济生活有很大积极作用。也正是通过统治前十年的财政经济改革,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充实了财政实力,南京国民政府才能在九一八至抗战爆发大规模整顿陆军、加强陆军武装建设;才能在抗战中组织较为有效的抵抗;才能为日后抗战的胜利创造可能。

⑧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在中国实行什么政策

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4月18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行政机关,由以蒋介石为核心的中国国民党建立,宁汉合流后成为国民党唯一政权,1928年东北易帜后成为代表中国的政权,1948年“行宪”后改组为总统府。
事实上,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从形式上统一了四分五裂的中国,虽然期间经历了新军阀混战,全国行政、司法、教育、军事、外交都趋向统一,蒋介石也因此当上中国领袖,领导中国抗日战争并取得胜利,直到内战爆发。另一方面,南京国民政府也代表着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和农民、工人的阶级矛盾愈演愈烈。
在中国实行蒋介石独裁政策。
1928年后,蒋介石历任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三军司令、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国民党总裁、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名义上为统一的中央政府,实际上难以在全国推行其政令、军令。
经济上统一财政、统一货币,后期的金圆券引起社会动乱。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决定统一全国财政、建立国家银行、裁撤厘金、实行关税自主、废两改元、整理公债、实行国地税等,从而奠定了国民政府财政管理的基本格局。10月,国民政府通过《中央银行章程》,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具有发行兑换券、铸造及发行国币、经理国库及内外公债的特权。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发布命令,决定以金圆券代替法币,并实行限价政策,但毫无成效。仅仅9个月,金圆券如同法币一样,成为废纸。1949年2月,迁至广州的国民政府又决定以银圆券取代金圆券,但同样以失败告终。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所经营、控制的官僚资本,垄断了国民经济的主要部分,成为国民政府的经济基础,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遏制、破坏作用,并最终促使国民党政府的覆灭。
文化上,打压进步文化。
1930年12月,国民政府颁布《出版法》,剥夺进步文化的出版自由,并查禁一切宣传共产主义、批评国民政府、要求民主和抗日的书报杂志。此外,国民政府还以武力强行解散许多进步文化团体,捕杀进步文化工作者,代表人物如李公朴、闻一多,均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抗战期间,全国大批高等学校迁入内地,其中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3校组成的西南联合大学规模最大。西南联大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科技人才,同时,也是孕育民主力量,反对国民党专制统治的一块坚实基地。
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以后,国统区独裁统治加剧,同时出现了空前的经济危机,随着政治、经济危机的加深,文化、教育的危机也日趋严重,教师、学生和文化工作者,在全国发动了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沉重打击了国民党的统治,1949年4月23日中华民国结束了在中国大陆的统治。

⑨ 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经济、外交措施。

1、政治上: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名义上为统一的中央政府,实际上难以在全国推行其政令、军令。 各个时期政治措施不同无法一一例举,按照教材说法南京国民政府是蒋介石独裁统治的政府。

2、经济上:
(1)统一财政
1928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召开全国财政会议,决定统一全国财政、建立国家银行、裁撤厘金、实行关税自主、废两改元、整理公债、实行国地税等,从而奠定了国民政府财政管理的基本格局。10月,国民政府通过《中央银行章程》,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具有发行兑换券、铸造及发行国币、经理国库及内外公债的特权。
(2)统一货币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以法币取代银元,作为流通于市场的唯一货币形式。法币政策的实施,使国民政府加速了金融控制,增加了统治力量。
(3)后期经济败坏
1948 年8月19日,南京国民政府发布命令,决定以金圆券代替法币,并实行限价政策,但毫无成效。仅仅9个月,金圆券如同法币一样,成为废纸。

3、外交上:
对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实行的改订新约运动,学术界一直持否定态度。但近年对之采取了较为实事求是的态度,认为这一运动“恢复了中国一些长期丧失的主权,减少了一些帝国主义在中国长期享有的特权,否认了领事裁判权的合法性,增加了国家关税的收入,在客观上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利益,是历史的进步,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但同时又指出,这种“进步”和“积极意义”是很不彻底的,有限度的,“与中国人民关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在华一切特权的要求,还相差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