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位大侠知道方丈守则,寺院管理制度
僧伽制度
sa╮gha
佛教僧尼共同遵守的制度、规定及传统习惯。
出家 佛教信徒为求解脱而出家修行。这种制度原非佛教所创始,古印度早有此风尚。佛教徒出家,先要剃发,这是取得僧人资格的必要条件。一般出家人不留胡须,但中国出家僧人剃后仍有复留者。南方国家和中国傣族地区僧人一律不留须。僧人不是充当人、神之间的中介的神职人员,也不能代人祈福禳灾或代神降福免罪。藏传佛教中噶举派、萨迦派等的传法者在家和出家的都有。格鲁派坚持出家制度,寺院有严格的宗教生活。泰国、缅甸和中国傣族地区佛教的出家制度有所不同,男子一生中或者在未成年以前都要出家一次,到寺庙中过僧团生活,接受佛教教育,过了一段时间再还俗。出家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只有三个月,有的数年或数十年,终生为僧的极少。
受戒 佛教徒出家,成为沙弥和沙弥尼,必须受持十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视听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以后还须受具足戒。对比丘和比丘尼要求更严格。中国汉地实行昙无德部《四分律》,比丘戒有250条,比丘尼戒为348条。藏传佛教实行说一切有部律,比丘戒为258条。东南亚佛教比丘戒为227条,出家人依戒法规定受持此戒,即取得正式僧尼资格。中国汉族僧尼,由于信仰大乘,除受上述两种戒外,还规定须受菩萨戒。在受此戒时有在头顶上烧香疤的习惯。据说至元代已形成制度。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在《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中,认为这种习惯,“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其他民族僧人受戒,原无此项规定。
安居 亦称夏安居、雨安居。古印度在雨季的三个月里,禁止僧尼外出,认为此时万物滋生,外出行走,易伤草木小虫,应定居于一处,坐禅修学,接受供养。这段时间称为安居期。在中国,安居期为农历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称夏坐或坐夏。安居前一日称结夏,安居终了举行自恣羯磨,称解夏。
羯磨 意为“会议办事”。僧团按戒律规定,处理僧团或僧侣个人事务时,必须由一定范围内的全体僧众集会决定。一般表决方式为口头问答,征求同意。同意的不说话,不同意的表示意见。大家不说话,羯磨师(执行主席)就说:“僧人默然故,是事如是持。”有受戒羯磨、布萨羯磨、自恣羯磨以及临时商办某事而举行的羯磨等。
素食制度 中国汉族僧尼特有的禁止肉食的制度。比丘戒律中原无此项规定,是梁武帝萧衍根据《大般涅盘经》等的教义提倡而普遍实行的。中国蒙藏族喇嘛一般都吃肉;中国傣族和南方国家僧人一样,他们托钵乞食或受人供养,也不排除肉食。大小乘戒律规定僧人不准吃荤,乃禁食大蒜、大葱等气味浓烈、刺激性较强的食物,不是禁止肉食。
丛林清规 丛林,原称“阿兰若”,意为森林、丛林。印度原用以称僧众住处。佛教建立寺院后,泛指佛寺。清规即僧众日常应遵行的规定。在古印度,佛教原规定“三衣一钵,日中一食,树下一宿”。佛教开始传入中国时,原也仿效“依律而住”,但这种不事生产的乞食制度,同中国社会生活不相适应,因此逐渐建立了僧人日常行持、说法、普请(劳动)等的规则。中国最早是东晋道安立下的规范。唐代百丈禅师根据禅宗僧伽发展的需要,制定了着名的《百丈清规》,其中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生产,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过农禅的生活。但《百丈清规》久已失传。现全国僧众遵行的《敕修百丈清规》,是元德辉禅师参照唐宋诸家清规,依托百丈之名修订的。
寺院管理制度 古印度僧团中原只有执掌、监督进食等事项的上座,称为维那,此外别无他职。传入中国后,逐渐形成严格的寺院管理制度。唐以前僧职有上座(全寺之长)、寺主(主管一寺事务)、维那(管僧众庶务),称为“三纲”。唐以后禅宗寺院职位繁多,主管一寺的称住持,亦称方丈、堂头和尚。下设执事僧,一般有西序头首和东序知事。西序有前堂首座和后堂首座(统领全寺僧众)、书记(执掌文书)、知藏(掌佛教经籍)、知客(负责接待外来宾客)、知浴(掌管浴室)、知殿(管佛殿、法堂的香灯)等。东序有都监事(总管寺务)、维那(领众熏修,执掌僧众威仪进退纲纪)、副寺(掌管财务、总务)、典座(管理饮食、住宿等)、直岁(管理寺内劳务)等。
藏传佛教的寺院,有执掌全寺僧众纪律的协敖;管札仓内僧众纪律的格贵;札仓主持人勘布;领僧众集体诵经的翁则;管理札仓行政事务和财产等的强佐;管理札仓内学经事务的雄赖巴等。蒙族地区寺院僧职大体与西藏相同。
傣族聚居地区,佛教僧制最高领袖为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长老),其下有松迪(僧正长老)、帕召祜(阐教长老)、僧伽罗阇(僧王,僧主长老)、沙密(沙门统长老)、祜巴(都统长老)、都(比丘)、帕(沙弥)等。
东南亚一些流行佛教国家的寺院组织和僧伽制度,甚为复杂。泰国僧伽是按行政区划分的,在中央设有僧王、大长老会、僧侣法庭、教学监督部等,地方设有僧长、僧官等,僧侣还划分各种品位等级,分别负责寺庙的管理工作。
佛教传入欧美后,寺院组织为了适应西方社会生活方式,有了很多变化。有些佛教派别的寺院称为教会,和基督教一样划分为若干教区,每个教区辖有若干教会和附属团体,教区和教会都设有专职僧侣,如美国佛教会还附有佛教青年会、妇女会等。
⑵ 汉传佛教寺院管理体系是如何搭建的
可以说寺院的层级是最完善的设计,比企业强多了,但是企业比较组织性较强,所以还是企业结构来类比说明,会比较清晰:
寺院管理层由方丈/住持、四大班首、八大执事以及东序、西序等48个职位组成,但基本不全,否则就是十分庞大的大寺院了。
以企业的眼光来看,董事长=方丈;总经理=住持。本来从佛教意义而言,方丈住持并无区别,但当今社会,僧人若被选为住持,须市佛协及宗教局批准;若被选为方丈,须省佛协及宗教局批准,还需具备建制、人数、法脉传承等种种条件,方丈/住持高下立分。
高管=四大班首,分别为首座(副总经理)、西堂(业务副总)、后堂(行政副总)、堂主(企划副总)。
部门经理=八大执事。分别是知客(客服经理)、当家(办公室主任兼财务总监)、库师(总务部经理)、僧值(纪检部经理)、监院(公共形象部经理)、维那(培训部经理)、点座(餐饮部经理)、督监(督察部经理兼行政助理)。
⑶ 寺庙的管理和寺庙的性质
寺庙的管理和寺庙的性质
一,寺庙的性质:在中国寺庙都作为旅游景点;
二,寺庙的管理:政府参于管理。但是近年来采取专人承包责任制,每年上交承包款。挣、亏由承包自行出招。
2012年7月6日《参考消息》16版“佛教名山竞相上市圈钱引争议”文章说:“……佛门净土陷圈钱大潮,地方政府成搭台推手。……对于佛教名山竞相上市,中国民间几乎一边倒持批评态度,夹杂着以佛之名圈钱的厌恶情绪,……有网友叹道:如今一切皆为利往外。”
⑷ 寺院的方丈和住持都是做什么的
寺院里的方丈和住持,我们其实平常都是搞不清楚的,感觉他们都是和尚,但其实两个人的地位和工作是不同的。
简单的说,住持就是一个寺庙的一把手,一个寺庙只能有一位主持和尚,这个住持平常就管着寺庙大大小小的事情。
如果想成为住持的话,必须要经过宗教局的同意才可以选拔出住持。但是方丈的话,必须要多个宗教部门同意,并且要佛教协会任命。
这样看起来,成为方丈的步骤要比成为住持的步骤多的多。而且不管是方丈还是住持,选拔的时候,选拔的都是品性和道德都非常好的和尚。
其实在很多影视剧里都可以看出,方丈会比住持穿的衣服好看一点,而且会比住持看起来更像得道高僧。
⑸ 僧院制度是什么样的呢此时权力主要由谁掌控信徒们的利益在哪里呢
僧院制度请看“百丈清规”。
http://www3.fosss.org/DZZJ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57
寺院僧团是“民主制”的“和合僧”,尊奉“六合敬”规约。只有义务(执事),无所谓“权力”一说。
当然一个寺院的最高领导是“住持方丈”,出了纠纷或必须拍板的事是方丈做最后定夺。
但是如果方丈出了错,也会有国家管理单位根据信众举报并核实后请其自作处分!!(佛教自有一套“戒律”处置出家僧人)
至于信众的利益在哪里?
信众的利益就是到了寺院之后,从瞻仰佛像、法师开导、及自己参与信众组织做些好事,而得到心情安定、心境平和,找到打开心结的答案。
⑹ 方丈的条件和职责
根据《关于道教宫观方丈、住持任职离职的试行办法》,全真派方丈、正一派住持是道教宫观执事的最高教职称谓。方丈须具备的条件为: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2.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3.品行端正,戒行精严,具有较高的道教素养;4.出家、入道十五年以上;5.方丈须受满初真、中极、天仙三坛大戒。同时,方丈任职须举行升座仪式。方丈任期内,因年老体弱或其他原因不能主持庙务,可提前退居;方丈可同时兼任所在宫观管理委员会主任,但一般不兼任其他宫观的相同执事。
方丈的职责为:1.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2.广阐道法,纯正道风,提高道教徒自身素质;3.健全宫观的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4.保护好宫观文物、古迹、建筑和环境;5.落实宫观管理办法,决定宫观重大事项,组织管理宫观的日常事务;6.开展道教界友好交往;7.依法维护常住和宫观的合法权益。8.搞好自养经济,参与公益事业,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
⑺ 如何理解方丈,住持的权现与职责
1、应该是住持和方丈的关系和职责;
2、住持:之语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称之为住职。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3、方丈:一丈四方之室。又作方丈室、丈室。即禅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亦称函丈、正堂、堂头。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维摩禅室亦依此制,遂有方一丈之说;转而指住持之居室。今转申为禅林住持,或对师父之尊称。俗称“方丈”或“方丈和尚”。
4、区别: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寺庙就有住持,而方丈必须是上规模的寺庙群才能有。并且方丈可以兼任多个寺庙,而住持则不能。一般来说,方丈必须由所在省的宗教管理部门和佛教协会任命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