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洛阳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最新
随着汽车的普遍,“停车难”一直是广大车主头疼的问题,各大城市也都通过增添停车位、实行停车收费等方式来规范停车现象,那你知道洛阳城市停车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的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洛阳城市停车实行计次收费,停车前30分钟免费,白天时段为7:00-23:00,夜间时段为23:00-7:00,而跨时段为白天时段到夜间时段,或者夜间时段到白天时段。
洛阳城停车平台接入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白天:每次3元/辆;
夜间:每次10元/辆。
跨时段不超过24小时,按照夜间收费规则;而跨时段超过24小时,则按照对应累计计费。
路内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白天时段:每次3元/辆,新能源车半价;
夜间时段:在新的政策发布之前,夜间停车暂时不收取费用。而新能源绿牌车为晚8点到早8点,暂时不收取费用。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洛阳城市停车晚上现在收费吗
据官方回复,在新的政策发布之前,洛阳路内停车泊位夜间暂不收费。车主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洛阳城市停车”公众号,进行在线缴费、补缴停车费、无感支付等。在线缴费、补缴停车费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在公众号首页上点击“缴停车费”,选择“路内缴费”;
2、进入页面后,按图片提示位置输入车牌;
3、确认车牌后搜索订单,点击“处理”订单;
4、确认订单无误后,完成支付即可。
② 洛阳中和物业服务怎样
服务质量好,态度真诚。
洛阳中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2-18,法定代表人为刘楠楠,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1幢206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水电设备安装、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服务;花卉租赁;房屋租赁。
③ 洛阳城市停车
洛阳城市停车所有停车场均支持支付宝支付。
充值余额可选择支付宝支付。
出厂时扫码支付可选择支付宝支付。
洛阳城市停车,按规收费,欢迎监督举报: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区停车管理的通告》:小型车辆3元/次、中型车辆5元/次、大型车辆8元/次,过夜不分车型10元/次,停车30分钟内免费,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社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严禁自行定价;龙门石窟景区停车场、关林景区停车场、白马寺景区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高铁龙门站临时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按照原批复收费标准执行。
④ 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2007年挂牌运营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54年12月,当时只有一条线路,一台车,三名职工。经过50余载的发展,目前,该集团拥有职工4500余人,营运车辆1700余辆并以每年300台-400台新车的数量新增补充运力,营运线路97条并以每年新开通3条线路速度增长,线路总长1313.45公里,日运送乘客近90万人次,年客运总量近3亿人次。50余载公交发展的沧桑巨变,给城市的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增添了无穷的魅力,洒下汗水,收获成绩。2002年1月,总公司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3年4月,5路线被国家建设部、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线路;2005年元月,公司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4年度洛阳市实现两个翻一番突出贡献单位”称号;近年来,洛阳公交先后被河南省建设厅、建设工会授予“安康杯”优胜企业;被河南省市政公用协会评为“先进单位”;被省建设厅授予“诚信服务文明经营”、“树行业形象创企业品牌”活动先进单位,被洛阳市公用事业局授予“双新”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9月,公司被洛阳市政府授予“无车日”活动先进单位,还多次被市有关部门授予“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7月,集团公司党委被中共河南省委授予“五好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08年11月,集团公司第三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功
成立时间:1984-09-22
注册资本:1334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30011000583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龙科技园区洛阳精密机床有限公司办公楼四、五层(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75号)
⑤ 洛阳市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施划、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停车场,是指为机动车、非机动车提供停放保管服务的专用场所。
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是指供社会车辆停放的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本住宅楼车辆停放,限制社会车辆使用的停车场。第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监督管理。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参与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
市交通、国土、工商、税务、发展和改革、消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停车场的管理遵循科学规划、依法建设、方便通行、保障安全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六条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建设、国土、公安交管等部门组织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停车场专业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停车场规划预留用地,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业规划,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对停车场的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国家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房)的,应当同时配建公共停车场。
旅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馆(场)、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游览场所、娱乐场所、火车站、汽车站、码头、航空港等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同时配建公共停车场。
新建居民住宅楼(房)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配建专用停车场。
配建停车场的面积及其泊位等应当符合本市停车场配建的技术指标要求。第九条建设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竣工时应当依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使用面积;本规定施行前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的,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建设部门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督促其恢复停车场用途。第十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单位、个人投资建设独立公共停车场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惠:
(一)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管理;
(二)属于经营性停车场的,由市财政部门在其开业3年内给予适当奖励;
(三)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
(四)属于市本级收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第十一条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但下列道路范围内不得施划:
(一)公共停车场300米范围内;
(二)城市主干道;
(三)机动车道宽度小于7米的道路(单行道除外);
(四)距公共汽车站、消火栓30米以内路段;
(五)距离道路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桥梁、隧道、环岛50米以内的路段;
(六)消防通道和盲道。
除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施划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第十二条国家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办公楼(房)配建的公共停车场,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并禁止向外来办事车辆收取停车保管费。第十三条除第十二条规定的公共停车场外,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停车场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的停车泊位,应当通过停车场经营权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选择经营管理单位。
招标、拍卖活动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公安交管、建设、规划、财政等部门依法进行。招标、拍卖所得应当由财政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维护。
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的停车泊位应当保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免费停车泊位。
⑥ 洛阳城市停车收费标准
你好,你是要问洛阳城市停车收费标准是什么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洛阳城市停车收费标准是:小型车辆3元/次、中型车辆5元/次、大型车辆8元/次,过夜不分车型10元/次,停车30分钟内免费,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根据《关于加强洛阳城市区停车管理的通告》要求:城市区已经备案或审批的停车场点(含社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小型车辆3元/次、中型车辆5元/次、大型车辆8元/次,过夜不分车型10元/次,停车30分钟内免费,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社会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严禁自行定价;龙门石窟景区停车场、关林景区停车场、白马寺景区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高铁龙门站临时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按照原批复收费标准执行。龙门、白马寺、关林景区停车场(洛发价费[2001]71号)摩托车、三轮摩托车2元/车次,小车(8座以下)10元/车次,中型车(9座至20座以下)15元/车次,大型车(20座以上)20元/车次。被诉方为关林庙景区停车场,未违规收费。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