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管理外出务工的党员
法律分析: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厅闭。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裤伏肢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胡世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㈡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
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
城市社区党组织对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引导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对在异地定居的党员,引导和帮助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理顺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和改进流动人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第三十四条 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㈢ 如何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一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从源头上把握流动党员的动态。所有流动党员建立档案,并且内容要详细、信息要准确、要做到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外出(流入)时间、从事职业、流入(流出)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并及时发放流动党员证,为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和落实好流动党员联系沟通制度。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落实好流动党员联系沟通制度。一是建立流出党组织与流动党员交流沟通制度,定期向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有关情况,通知流动党员按时参加党内选举等重大活动,对党组织内的重大事件,随时与流动党员征求意见。二是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制度,实行两地党组织双重管理机制,从而对流动党员是否履行义务进行监督。
三是做好对流入到本党组织的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一是对来本地务工、进修、学习、定居办厂、或从事其他工作的党员,按规定可以接转组织关系的各党组织应及时办理结转手续,使其尽快在本支部落户。二是对持流动党员证的流动党员和本组织其他党员一样看待,及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使流动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做到组织不散,党性不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变,实现党的队伍的纯结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㈣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在外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到位;自身党性不强、组织意识淡薄;活动难开展,上级精神难传达;管理措施不力,管理缺乏实效性。针对以上难题,笔者浅谈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提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一、强化意识,转变思想,消除流动党员管理的盲点和误区
强化组织意识,树立流动党员是本地人才资源的思想意识,主动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加强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转变自身思想,流动党员在外地务工,一切只是向钱看,党性淡薄,把自己的身份跟普通群众划等号,必须要对其加强党性教育,重拾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意识。消除教育管理中的实际盲区,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步解决好对流动党员疏于教育管理的问题。
二、严管理、重责任,确保流动党员党章记心中
各党支部派专人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形成严格的制度管理,将流动党员纳入正规管理渠道,让流动党员真正做到离乡不离党,党章记心中。
三、摸底调查,建立动态数据库,及时更新流动党员基础情况
摸清本村所有的流动党员情况,建立一个初步台账,及时更新,对流出、流入党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填写《流动党员简明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党员的简明情况以及流出(流入)时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通过建账立卡实现对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流入地址、联系方式等的摸底,对交流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四、利用网络平台,拓宽渠道,架起党组织与流动党员的连心桥
流动党员具有流动性强,去向难掌握的问题,利用网络平台,及时上传新的学习动态,让流动党员解决了流动党员之间由于时间不固定,沟通交流少的难题。建立本各党支部QQ群、微信,加强与流动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拉近流动党员与党组织时空上的距离。
五、动真情、务实效,共建流动党员温暖之家
流动党员为了外出务工,留下在家的老父母和留守儿童,要安排专人“一帮一”对流动党员的家庭成员进行帮扶,关心他们的生活、生产情况,让流动党员安心在外务工赚钱。提供免费培训,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利用在国庆、五一等节假日,根据流动党员需求,安排学习实用的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帮助其更好的就业成才。
㈤ 如何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其管理方法为:
(一)、灵活设置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党员在哪,我们就把党组织建在哪,灵活采取三种形式建立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
一是依托式。对外出流动党员比较多,且相对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依托政府驻外办事处、商会来建立党组织。
二是区域式。对地点相对固定、区域相对集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合适书记人选的,打破乡镇界限,以市场工厂或党员集聚区为单位成立党组织。
三是联合式。对分散在全国各地又暂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成立“外出党员联合支部”,并在相对集中区域建立党小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求本县流动党员无论是否接转组织关系,都必须加入流动地的党支部,积极参加流动党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
(二)、创新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机制,确保流动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一是在党员发展方面,赋予外出流动党支部发展党员权利,探索实行了“两票两权制”,即不管是正式党员还是临时流动党员,都有发展党员的工作权利,正式流动党员行使表决权,投表决票,临时流动党员行使评议权,投评议票,从而切实保障了流动党员发展党员这一民主权利,解决了外出人员中优秀分子入党愿望强烈,但又入党难的矛盾。
二是在党员教育方面,实行“双向教育”,一方面,委托当地党组织进行集中教育,另一方面,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行前教育、巡回教育、邮寄教育和网上教育,解决了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性要求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应变性要求之前的矛盾。
三是在党员管理方面,改变原来单一的党员垂直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即在流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人事安排、党籍管理和党员发展审批由流出地党委负责,流入地党委负责对党支部进行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党员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等,从而在点上、面上使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围,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使流动党组织既有“婆家”,又有“娘家”,从根本上消除了流动党员管理盲区。进一步健全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切实保障党员在参与、管理、决定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
㈥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外出登记制度
党员外出必须向村党支部请假,支部要依据党员外出有关规定及时将其外出时间、去向、从业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按时呈报乡党委备案。
二、党员联络制度
支部要指定一名在岗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联系外出党员。由联络员将党组织活动等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流动党员,同时由联络员将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期反映给支部,以便更好地掌握情况,及时制定对策。
三、汇报制度
外出而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或半年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学习以及工作等情况,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半年或一年要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同时本人也应经常与党支部积极主动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活动。
四、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流动党员从业特点,结合党员的"尾级管理”,对党员外出期间的政治、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由定性的“软指标”变为定量的"硬指标”,提高目标管理的实际作用。
五、党日活动制租携度对那些离土不离乡、离岗不离原所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要指定时间,按时让他们回来参加党日活动通过党日活动,强化教育管理,不断增强他们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
六、民主评议制度利用大部分党员能够返回或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弊亩伏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耐搭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四)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五)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六)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㈦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的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制度。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制度的通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圆拦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近几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中央组织部1994年1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现就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通知如下:
一、《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轿并适用范围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橘帆胡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下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㈧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有没有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包括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首先,要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细化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其次,要加强流拦空动党员管理工祥亏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联系和督促,为他们提供必要帮助,组织开展简宴瞎专题研讨、组织宣传等,保证他们及时参加党的活动。此外,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思想教育,把党的理论教育和政治教育结合起来,督促他们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纪律,把党的精神深深扎根在他们的心中。
㈨ 如何管理好流动党员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拿手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为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中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人才加速了流动,党员流动也十分频繁。党员流动呈现出数量日益增多、区域逐步扩大、时间逐步延长的特点。大量的“组织人”逐步转化为“社会人”,传统党建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党建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上,传统的方式和手段也难以与党建工作社会化的新形势相适应。流动党员的管理呈现出“四难”现象:
1、去向难掌握;
2、管理难到位;
3、活动难开展;
4、党员作用难发挥。
流动党员的管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按照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具体来讲,主要采取以下方法、措施。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实意义。
大量党员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党员务工经商,走南闯北,经风雨见世面,能促进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致富本领,增长党员才干,有利于带动整个党员队伍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培养和充实后备干部队伍,有利于增强党组织驾驭社会主义含敏指市场经济的能力。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破除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狭隘思想,摒弃对流动党员的各种偏见,提高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承担起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神圣职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不懈,抓出实效。要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流动党员也是党的宝贵财富的理念,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好他们在外务工或回家劳动的作用,都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转变方式,改进方法,建立符合流动党员特点的动态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约束流动党员的行为,主要应建立五项制度:
1、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申报登记制度。
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谈配填写《外出流动党员申报登记卡》。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来)流动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登记相结合,确保资料准确无误。
2、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指党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或户籍相分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证明其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重要证件。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入地党组织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接收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并收取党费。流动党员因外出务工、经商、居住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正式党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应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3、建立流动党员流入登记管理制度。
各地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手续时,及时记录流动人员的“政治面貌”情况,并在征求流入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将流入党员及时安排接纳到便于管理的党组织。各党组织对申请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入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接收,组织流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活动,按时收取流入党员的党费。
4、建立党组织联系和关爱流动党员工作制度。
建立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分工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联系走访工作。党支部要在流动党员中坚持开展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工作。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寄送学习教育资料、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流动党员的关爱工作工作,要把流动党员关爱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关爱党员工作计划,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
5、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坚决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的“组织缺位”现象。各党组织要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建立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上坚决防止流动党员“流失”。各党组织要探索对流动党员进行年度党员目标管理的有效办法,坚决防止流动党员中党员作用发挥“缺失”现象。
三、创新载体,强化教育,搭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平台。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人制宜,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使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体可分为以下四步:
1、组建流动党支部或党小组;
2、建立网上党支部;
3、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热线电话;
4、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为流动党员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
总之,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伟大工程,各级党的组织部门要善于打破地域界限,善于开拓创新,不断发现、总结推广一批不同类型、各具特色、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使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㈩ 如何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
(一)提高思想棚拆认识,增强各级党组织抓好流动党员好携教育管理的紧迫性。各基层党组织必须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管理上的盲区,从根本上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流动的客观现实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必要性,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做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按有利于流动党员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以及简便、易行、实效的原则,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制。
(二)严格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1、建全流动党员申请登记制度。党支部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后要负责对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作用发挥等进行登记造册,以便党组织随时掌握其动态。
2、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凡外出流动党员,在其外出期间,党支部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对其进行日常联络,联络员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主动了解流动党员情况并督促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定期到流入地或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
3、坚持完善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对流动时间在6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可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时间在3——6个月或流动时间在6个月以上,但无固定地点或一时无法找到流入地党组织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或发放流动党员证,介绍其就近参加组织活动;
4、建全流动党员鉴定制度。流动党员返乡前,流入地党组织应对该党员流动期间的具体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做出书面鉴定,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所在党支部,做为年底评议流动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流出的预备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负责按季度培养考察并及时寄回培养考察意见,对流入地无党组织的,原党支部要采取专人培养考察和个人主动思想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养活动,党支部要对外出流动党员安排一定的工作任务,使其在外出期间有责任、有压力,有目标,使流动党员流动期间不脱管,解决流动党员“无人管无人问”的问题;
5、对个别在外出期间思想退化,表现恶劣,经党组织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的流动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予以组织处理,严重者要做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三)健全基层党组织,明确职责,使流动党员都能在党的组织内开展活动。
1、形成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支部三级管理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做到职责明确、组织健全、管理到位,特别是流动党员联络员,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严防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脱管。
2、进一步健全新经济组织中党的组织机构,明确其上级党组织管理机构,通过系统管理、区域管理,行业管理不断增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使新的经济组织都能归口管理,解决好因党组织覆盖不广而带来党组织管理的盲区,让流动党员随时随地都找到党的组织,杜绝出现组织关系无人接,组织生活无处去,想交党费无人收,谈心交心无人听的现象。
3、健全完善社区党建网络,拓展社区党建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双重管理”的方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保证流动党员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
(四)实施“温暖工程”,切实关心流动党员的生活和工作。流动党员在外活动,思想上难免表现出一些复杂性和矛盾性,本人及其家庭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实际困难,基层党组织要从流动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困难出发,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思想上关心和帮助流动党员,解除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五)增强党员管理的针对性,选准载体,引导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在制定党员年度目标管理内容时,紧紧抓住流动党员活动范围广、信息多、观念新的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流动党员的考核内容,既要求他们在外遵纪守法,合法勤劳致富,又要鼓励他们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经验回乡,党组织每年要在适当的时间,借流动党员回乡之机,召开党员座谈会,在与流动党员谈心交心、介绍本地情况的同时,从流动党员中选树典型,听他们介绍先进经验,提出发展本地经济的参考建议,友和伏配合家乡拓宽发展经济的路子,带领家乡群众共同致富,通过一定的载体,发挥好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