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用户登录怎么在电脑上登录
第1步、开通网上办事权限
单位的网上办事权限一般要到所在省市的社保局窗口,填写相关的资料后,盖单位公章就可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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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登录社保局网站
开通网络办事权限后,可回单位打开社保局的网站,在网站上自己添加劳动人员到社保局的数据库里面。打开当地社保局的网站,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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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社保局网站打开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社保网上办事”链接,如下图
这样,我们就打开了“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主页面,如下图
第4步、登录单位账户
因为本单位为私营企业,所以在此我们选择“市本级单位业务办理”,下方有两个入口,我们随便选择哪一个,点击后,就打开了单位账户登录的页面,如下图
在此,我们输入本单位编码和密码,点击下方的“登录”命令按钮,就可登录进系统了(注:单位编码和密码不清楚的,可到社保局查询)
第5步、办理人员的增加/减少
1、点击窗口左侧的“人员增加”链接,打开“人员新增管理”窗口,如下图
2、在“人员新增管理”窗口里面,我们点击上方的“增加”命令按钮,打开“人员新增->新增登记”窗口,如下图
3、 在此窗口中输入新增人员的相关信息后,点击下方的“保存”命令按钮,就保存了社保新增人员的信息,如下图
4、因为在写本文时,单位未有新增的社保人员,上图的信息为演示用,所以我们在点“保存”时,弹出了以下的提示信息,如下图
5、提示信息已经很明确的告诉了我们,在利用此平台办理社保人员的增加或减少时,一定要先到劳动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方可。合同备案很简单,你去趟社保局问下工作人员就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了,材料备齐后,盖上单位公章,就没问题了。所以,没办过社保的人员,不要担心办不好,要有自信,很简单的。下图为社保新增人员保存后,我们还得回到“社保人员新增”窗口,勾选我们社保要增加的人员,然后“提交审核”,社保人员新增就办好了,如下图
社保人员的减少,跟人员的增加的操作程序差不多。在“人员增加”的下方有一个“人员减少”的链接,点开进去后,按照页面提示录入人员信息,一步一步操作就可以了,
❷ 全民参保信息管理系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
1、建设目标: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
2、共享要求各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需遵循部里统一的接口规范,与部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各省级系统应将核实后的信息定期上传到部级系统,同时从部级系统获取交互信息,实现部省数据的共享和同步。
目前,我国很多行业(比如建筑业)实行企业资质管理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并行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将个人执业人员数量作为企业资质的重要条件,对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客观造成个人执业资格人证分离、变更注册频繁、个人资格证书和注册印章单位保管、限制注册人员流动等问题。
实际操作中,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成为证明员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最重要件,如社保全国联网并实现部级间数据共享,“挂靠”行为不被主管部门发现,这想想都很难。所以,人社部的这一举动,很可能成为“挂靠”的终结者,时间就在2017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支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现就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系统建设目标根据金保工程统一规划,按照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人社、公安、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省级集中部署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通过金保工程业务专网,支持省、市、县、乡各级业务经办,建立全民参保登记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
二、完成系统建设工作任务
(一)遵循省级集中原则,开发建设信息系统。部里组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部省两级部署。有条件的省份,要按照统一组织、快速启动、节约投资的要求,先行开展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系统在省级集中部署,数据在省级集中管理,全面支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省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要实现数据初始化、信息比对、调查核实、更新维护等业务功能。
(二)结合本省实际,明确建设模式。各地要结合本省实际,提前做好系统规划设计工作。有条件的省份,要统筹考虑与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以下简称持卡库)合并建设,确保数据库有效支撑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已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省级集中的省份,可直接在省级系统基础上扩展全民参保登记功能;尚未实现业务系统省级集中的省份,可采用独立建设省级系统的模式,通过接口与不同层级的业务系统实现对接。
(三)省级清洗部级比对,实现数据初始化。通过数据初始化确定本省户籍人员参保情况,是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的重点内容。各省要统一整合省级联网监测系统、各级业务系统中已有数据,并与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外部数据进行比对并入库,实现省内数据清洗比对,生成本省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要针对初步确定的人员范围与部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以下简称部级比对查询系统)进行比对,获取该部分人员在外省参保信息,更新本省数据,最终形成本省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进一步定位目标人群,支持后期入户调查等经办工作。
(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实现登记业务。各地在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进一步扩充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全民参保登记目标人群,利用大厅、网站、自助终端等渠道提供自动提醒、自助登记等更加便捷的服务,引导参保人主动参保续保,自行完善参保登记信息,方便未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
(五)与部级系统实现衔接,保证数据定期同步。各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需遵循部里统一的接口规范,与部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和联调测试。省级系统应将核实后的信息定期上传到部级系统,同时从部级系统获取交互信息,实现部省数据的共享和同步。
(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运行环境。省级人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市做好网络下延、终端配置、数据采集等配套工作,对服务器、存储、安全等相关设备进行评估,及时扩容更新,确保省级数据中心的安全持续运行,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系统建设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系统建设步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涉及业务流程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和管理体制创新等环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二)做好数据准备工作。各省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省内数据和部级数据比对工作。在数据初始化、数据清洗、整理入库等环节,加强对数据质量的规范,确保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的全面、准确、一致。
(三)多方协调外部资源。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信息交换机制,明确交换内容、渠道和周期,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全民参保登记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系统建设资金,并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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