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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怎样做

发布时间: 2025-03-01 10:04:51

❶ 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控制要点有哪些

所谓全过程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并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1、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进行造价控制的纲领性文件。应根据委托合同的要求,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造价控制组织机构;造价控制流程;各阶段咨询内容;可行的工作计划等。合理有序地安排造价工程师进驻现场咨询服务。监理部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专业造价工程师。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应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完善设计变更程序,避免设计频繁出变更,除非是修正性变更、迫不得已的修改或业主要求的变更,如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打立项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立项后才可以实施。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变更方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变更立项报告在说明变更处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说明相应的变更价款,从而使业主决策时心中有数,避免造价失控。

3、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造价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情况,收集可能会引起造价调整的各类资料。要重视原始资料的积累,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和容易引起争议和扯皮的部位节点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如图像图片和文档等资料,不要等结算时造成“死无对证”、说不清理还乱的被动局面。

4、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跟踪控制。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而市场的变化(譬如:利率、汇率、在施工中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的变动)和工程本身的变更,对工程造价都将产生影响,为保证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在合同范围内,造价工程师及时根据市场和现场的情况,综合已发生和将发生的费用现状,对工程造价进行跟踪,及时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使决策者在工程管理中在造价方面始终能处于主动地位。

5、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在工程结算前,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计量、支付资料,做到完整无疏漏。在工程结算中,注意工程预付款、保修金、甲供材等价款的扣除,特别是某些业主可享受优惠政策或可减免一些税费的工程,以及由业主替施工单位代缴的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已计入合同价,在结算中往往容易漏扣(如劳保统筹、排污费、水电费等),工程跟踪审计,造价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随时计量、审核,不必等竣工验收再结算。

6、制定流程控制图。流程控制图可以更直观更清晰更有逻辑性和关联性,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流程图是以图表形式确定费用申报、审核、反馈等程序要求,它包括职责关系图、工作量月报表及工程付款流程图、设计变更及核定单(签证)费用操作流程图、材料(设备)价格费用审核流程图、分阶段办理工程预(结)算流程图等。

7、具体操作方法。全过程造价控制,无论在服务范围、咨询内容、工作性质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投入来核定工程造价的控制模式,全过程造价控制对工程造价整体实施动态的、事先的、主动的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的监控性能已由粗犷型转变为细腻型,由滞后性转变为超前性,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和业主委托需求,采用分解法、查询法、调查法等方法,将单位工程分解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阶段办理工程结算;材料(设备)价格询价时,利用专业报刊、信息网络等查询;走访供应商或进行市场调查等获悉有关价格及信息。

❷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

施工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做好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是取得经济效益的保障。工程造价管理应贯穿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竣工结算全过程各个阶段。针对不同阶段应采取相应的事前措施、事中措施和事后措施做好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工作,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施工成本,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
一、投标报价阶段 合理的投标报价是做好工程造价过程管理所采取的事前措施。投标报价是进行工程投标的核心,报价过高会失去承包机会;而报价过低,虽然可能中标,但会给工程承包带来亏损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的报价人员必须做出合理的报价,编制出既能中标,又能获利的投标报价。因此,报价时应坚持下列原则举世: 1、编制投标报价之前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满足《招标投标法》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综合评价标准”或“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规定。(参考《建筑中文网》) 2、编制人员与技术人员沟通,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3、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确定调价方法。 4、以反映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盯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量的基本依据。 目前许多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投标报价仍以国家、省制度的预算定额为依据。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已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同时全部放开工、料、机价格,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施工企业应逐步建立反映自身施工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程度的企业定额。 5、报价人员应运用一定的策略,既能使招标人可以接受报价,又能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比如在不影响总报价的前提下,将某些分部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一些或低一些。 (1)对能早期到结算付款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等)的单价定得较高,对后期的施工分项(如粉刷、油漆、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价适当降低。 (2)估计施工中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 (3)设计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的,单价降低。 (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其单价提高些,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时企业又可多获利。 (5)对暂列数额(或工程),预计会做的可能性较大,价格定额高些,估计不一定发生的则单价低些。 (6)零星用(计日工)的报价高于一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工资单价,因为安下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价高些会多获利。 我们以往的投标报价过多注重总报价,常常忽略报价策略。为了编制出既能中标、又能盈利的投标报价,报价人员在掌握政策、法规、建筑市场信息的同时,还要灵活运用报价策略,使企业多获利、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见成效。
二、施工合同签订阶段 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结算的效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合同签订是否完善非常重要。合同的签订人员应掌握《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注意: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一定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费用和承担风险的范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比如明确合同价款包括的具本内容,未包括的内容发生时如何计取。 应当注意,固定总价适合于 (1)招标时的设计深造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范围及工程计算依据确切,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承包方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的差异;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承凯答衡包方一般在报价时可以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3)合同工期较短,一般为工期在一年之内的工程。因此,我们在签订总价包死合同时,一定要结合承包范围,经过系统测算后才能签订合同。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用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目前我们多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签定施工合同,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应当注意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格调整的范围,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或增减。 3、合同语言要严谨,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为施工期间向业主索赔提供依据。
三、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实现建设工程使用价值的过程,是大量投入资金的过程,是许多结算依据形成的过程。因此,在施工阶段,既要注重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施工成本,又要注重结算证据的保全。 工程项目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立关系比较直观,易于理解。一般来说,如果对建设工程的功能和质量要求较高,就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同时,还需要精工细作,严格管理,不仅增加人力的投入(人工费相应增加),而且需要较长的建设时间。如果要加快进度,缩短工期,则需要加班加点或适当增加施工机械和人力,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加快进度往往会打乱原有的计划,会对工程质量带来利影响或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如果要降低成本,只能按费用最低的原则安排计划,整个工程需要的施工时间就较长。
以上分析表明,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存在对立的关系。因此,不能奢望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同时达到“最优”,即:既要投资少,又要工期短,还要质量好。在确定建设工程目标时,不能将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割裂开来,分别孤立,不能奢望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同时达到“最优”,即:既要投资少,又要工期短,还要质量好。在确定建设工程目标时,不能将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割裂开来,分别孤立地分析和论证,更不能片面强调某一目标而忽略其对其他两个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反复协调和平衡,力求实现整个目标系统最优。 对于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理解。例如:加快、缩短工期虽然需要增加一定的投资,但是可以减少企业管理费用现场经费的支出。另外,从质量控制的角度,如果在实现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可以减少实施过程中的返工费用。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质量还能起到保证进度的作用。
正是由于造价、工期、质量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不能孤立地强调某一方面,必须将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实现三大目标的统一,在满足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分别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控制工程造价,从而加强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1、组织措施 从组织管理方面采取措施控制工程造价,如落实三大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和责任。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而且一般不需要增加什么费用,运用得当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1)将单项工程的经济责任分解到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成本、效益及工期和质量负主要责任。 (2)核算员是项目部经营结算工作的核心,是结算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3)其他管理人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重视成本和效益,做好本职工作。 2、技术措施不仅是解决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不可缺少的,而且对控制工程造价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技术方案都有基本 确定的经济效果,不同的技术方案就有着不同的经济效果。在实践中,要避免仅从技术角度选定技术方案而忽视对其经济效果的分析论证。 (1)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尽量减少机械停歇和人工窝工;
(2)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保证工期、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费用最低的技术方案; (3)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4)按规定程序对材料进行场前的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以免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严格按合同质量标准施工,认真按照质量验收,程序进行中间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避免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3、经济措施是最易为人接受和采用的控制造价措施。 (1)项目部预算员应当在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或甲代表),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列入工程结算。工程师收到通知后14天内不作答复也不提出改进意见,视为该调整已经同意(或按合同约定) (2)认真核对工程量,做好中间计量工作,对非施工企业原因增加的工程量及时提报给工程师(或业主)审批,作为合同的追加价款。 (3)及时办理经济签证。 4、合同措施 由于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内容,对非施工企业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及时向业主索赔。 索赔是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施工企业过错,而是由于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提出补偿要求。
可以向业主索赔的情况包括: (1)业主违约:比如业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工程款;业主未能按规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场地使用权;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有关图纸,指示、指令或批复;业主提供材料等的延误或不符合合同标准;还有工程师的不适当决定和苛刻检查等。 (2)合同缺陷: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有权作出解释,但如果我们执行工程师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 (3)施工条件变化: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很大。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障碍、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事前预料的变化,常常导致变更、工期延长或成本大幅度增加,可以向业主索赔。 (4)工程变理:工程施工中,工程量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顺序等问题时,往往会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迫使我们承包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所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5)工期拖延:由于受天气、水文地质等因素的影响,常常出现工期拖延,其责任不在施工企业,可以向业主索赔。 (6)工程师指令:为了保证合同达到既定目标,工程师可以发布各种必要的指令。相应地,因这种指令(包括指令错误)而造成的成本和(或)工期延误,施工企业当然可以向业主索赔。
掌握了可以向业主索赔的情况,还必须按索赔程序进行操作,索赔报告才有效: (1)施工企业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施工企业就具体珠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企业的索赔要求。 (2)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项、工期拖延天数和详细计算等有关材料。
四、年度结算或竣工结算阶段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年度结算或竣工结算。
前三个阶段的工程造价? 基础工作完成得好,结算阶段的工作会很顺利。结算阶段,在对比成本、造价基础上,做到心中有数,汇总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索赔价款形成结算总造价,上报业主审批。结算过程中,要据理力争、分毫不让,既要西瓜,也要芝麻,做到颗粒归仓,达到结算的最终目的,即为施工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 吉林市江湾大桥北引线工程的结算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工程的监理规范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各种工程师指令按监理规范规定的统一表格发布,要求施工企业上报的工程量、经济签证、索赔价款等资料也按规范程序审批,为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工作奠定了基础,使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完成。
以上从四个阶段阐述了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的事前措施、事中措施和事后措施。施工企业应针对各自的特点,一方面对已完工程采取“亡羊补牢”的事后措施。另一方面,采取主动的事前、事中措施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从而使施工企业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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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参与全面造价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也逐步得到发展,由过去的受政府委托行使造价咨询的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为面向社会自我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服务职能,真正完善和体现了工程造价咨询是社会中介服务行业的机制。近几年,在工程造价业务咨询的过程中,全过程造价管理(控制)渐渐地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全过程造价管理又称全面造价管理,其基本定义是:有效地利用专业的、技术的专长与方法去计划和控制资源、造价、利润和风险,并使之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目前我们对于造价管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工程预结算上,致使工程造价管理缺乏全面而系统的定位,缺乏全程、全方位动态的管理,尤其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即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其它阶段的控制显得较为薄弱,对此中达咨询认为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扩大咨询服务面,在探索实践中积极参与造价管理的各个阶段,全面建立和完善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程序、规范及服务内容,并作好相应的资料归档。
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一般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控制,在具体的实施中,我们又可把三个阶段转化为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招投标与施工阶段、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何参与全面造价管理的各个阶段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及看法。
一、项目决策与设计阶段
投资估算是一个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主要造价文件,它也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接受委托参与编制投资估算时要做好如下几点:①注意资料(估算指标)的积累。估算指标是编制投资估算的主要依据,除已有的估算指标,应根据实际及时修正,充分体现指标的综合性、概括性。②投资估算的编制应考虑充分,估算合理,充分估计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的收益与风险,并提出应对及防范的措施,但也要防止过分高估,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合理。
拟建项目一经决策,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个项目的设计优劣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高达75%以上,直接影响着工程投资和工期长短。在这方面,我认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加大投入力度,精心设计,优化设计,减少设计变更,坚决把工作重点主动转移到建设期阶段上来,尤其要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这种控制应采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做法,并贯穿于整个设计的各个阶段,即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直到施工图设计,为整个工程投资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项目实施阶段,业主往往重视投标报价及竣工后的决算价,而忽略设计概算。而概算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有些技术力量(指工程经济或造价)薄弱的设计院(所)往往没有提供设计概算,这使业主对设计产品的价格心中无“底”,例如,我市的一座多层工业厂房,在施工结算审计时才发现由于设计檐高刚好达18.05m,致使工程类别上升一类,而业主对于厂房的高度及层高并无特殊要求,在不影响使用功能、质量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过修改设计使工程类别降低,从而降低结算造价。笔者认为,在现行条件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可以与某些中小设计院(所)合作,优势互补,利用自身的技术及专业,在充分了解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要求后,为设计单位编制概算并向业主提出有关工程造价的设计修正方案(如合理选材,造价参数控制等),最终达到优化设计,控制造价的目的。
二、招投标及施工阶段
首先,业主要编制好招标文件。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原则和程序,规范和指导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从项目报建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处理索赔的依据,按法律解释顺序它也排在前列。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每项都要详细地写明,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其次,要加强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是办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招投标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这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业主的委托下可以完成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有代理招投标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可代业主编写、发布招标公告(书),制定资格预审条件,评标细则、进行资格预审,选择优秀的施工、监理企业等;
②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审定标底、评标、开标;
③为业主进行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有关造价部分条款的咨询,尽可能减少发生造价条款争议的可能。
施工阶段即是把设计变成具有使用价值的建筑实体的过程,也是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要做到“严”、“细”、“准”。“严”,是严把签证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长,签证是对施工过程的记录也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索赔的依据参与工程造价监管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签证,防止施工单位巧立名目、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结算时候搞突击;“细”,是要求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细致认真,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摄影、照相等手段帮助,防止结算时的漏项、错算;“准”,是造价专业人员准确地审查验工月报、签证数量、索赔价款,尽可能在最终结算时少留活口。例如,包干费用已包含二次搬运费的,有关材料的二次搬运及上下力费用就不可再重复签证,对于预算中已有的项目不得重复签证。笔者建议业主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负责,在跟踪管理的同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三、竣工结算与后评价阶段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合理确定的重要依据,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业主都十分重视工程价款的审核结算。同时竣工结算的审核也是控制投资的最后一个环节。在这一阶段,要求预算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决不能出现放松心理。并且还要与工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总之,竣工结算阶段,是一项集技术与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同时也是多部门相互配合、集体力量出成果性文件的阶段,最终要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和明确经济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这个环节都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无论是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套用、取费合理性的审查,还是变更签证、索赔条款、不可抗力因素的分析等,都能做到严格、合理、公平。除了上述内容,笔者还认为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审计报告的内容。我们不能仅仅注重审计后工程结算的价款数字,还有审减数,在报告中应有分析影响工程价款的原因、审核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如何控制修正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二是审计过程中的三级复核应落实具体,不能流于形式。由于工程审计工作面广、量大,技术质量要求高,在审核过程中难免有计算错误,判断偏差,为防范审核风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咨询单位负责人的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对工作底稿逐级复核,最终能交出一份合理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从而真正达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阶段也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较少的一个环节。后评价是对整个建设项目的一欠综合性评价,也是对该坝日上槿造价控制的总结。一般说来,造价咨询单位应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数据资料的积累、分析和整理归类。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经历了较长的建设周期,产生了大量有关工程造价的数据资料。我们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认真细致地对待这些数据资料,通过与实际的联系分析、筛选;并得出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因素。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关数据库,为今后搞好其他工程的造价控制作相应的铺陈。
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充分重视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分析造价控制如何在各环节得到有效衔接,如何有效防范价格风险等,真正达到工程造价由被动控制向主动控制转化的目的,并防止“三超”情况的出现。
③后评价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自我总结非常重要,一方面总结在整个项目建设期有效控制、全面管理造价的经验。另一方面分析自身在全方位控制造价方面的不足欠缺,尽可能找出因主观原因而影响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因素,并加以克服。总之,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也使得我们的造价管理(控制)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动态过程。因此,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工程。同时,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也是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造价咨询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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