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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修改社保停缴原因

发布时间: 2022-02-03 22:59:34

1. 个人社保断交怎么办

社保断交怎么补交?到当地的社会管理中心进行补交申请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对于个人,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和医保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2. 个人社保怎么停保

办理参保缴费人员停保程序如下:
1、申请:参保缴费单位填报社会保险费人数基数增减变动表,参保缴费人员本人(继承人、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对因统筹范围转出、跨统筹范围转出原因减少的,还应填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2、审核:社保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根据记载的缴费单位(或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核查参保缴费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记录。对有欠费的,应按规定进行补缴。
3、业务处理:对于符合上述原因减少人员,在参保缴费人员社会保险档案和参保在职职工数据库记录停保类型、日期、原因等信息,并予封存。

3. 社保停交原因填错了,可以申请更改吗

社保资料变更:由于员工本人或公安部门原因造成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
如果参保信息的姓名属于误用同音字、户口本载明曾用名、生僻字采用替代字;身份证号码属于行政区域代码变更(非出生年月数据)、正常升位(即在原身份证号码的出生年之前加19,末尾加一位识别号码,其余号码保持不变)的,可以通过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申请办理更改:
1.身份证、户口本复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
3.个人申请(本人的情况说明,签署全名并按上指模)
如果参保信息的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码的年龄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更正证明,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
(一)参保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和原参保身份证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参保人持非第二代身份证申请更改姓名而身份证号码不变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参保人同时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须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籍地公安部门的变更证明、参保人变更的书面陈述、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四)借用、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参保,现申请更改姓名的,不予办理,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社保资料变更:由于企业申报错误造成员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
1.单位证明;
2.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
社保资料变更:港澳台外籍人员
1.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进入中国境内的证件
2.相关证明
社保资料变更申请受理机关:社保机构各征收部门
决定机关: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社保分局及社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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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人自己交社保怎么停保

不能,参加社保是企业和职工个人的法定义务,职工个人不得单方面向社保局申请停保,职工离职后单位未停保除外。企业可以给职工停保,但前提条件是该职工离职,若职工还在职企业就停保,或者员工入职后企业没有给其参保,都是不合法的,需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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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怎么把社保停保原因改回来呀有什么办法吗

严格的说,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取出的,但是条件非常苛刻。我给你列几条可以取出的条件,供你参考: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另外农村户口凭辞职回乡证明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未建账户,不退款。 医疗保险可继续使用个人账户的余额,用完为止。

6. 个人社保断交后个人怎么补交社保。

职工社保是由企业单位缴纳的,如果你辞职了离开企业单位后,企业就会把你的社保缴费停掉。如果你不能及时续交个人社保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导致个人社保中断,社保断交后,个人如何补交社保呢?下面社保代缴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一、辞职后社保断了怎么办?

个人在单位辞职后也是能够办理社保的,如果你是属于广州本地户籍,就可以自己去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种。

外地户口的,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身份缴纳五险。如果你只是一个上班族,你可以找一家像一样的个人社保代理公司进行个人广州社保代缴。

二、社保断交几个月了能补交吗?

个人因换工作的原因中间断交了几个月社保,请问我能补交回来吗?根据()小编的了解,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而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断缴,那么就无法补缴。

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员工的社保出现漏缴,断缴问题的,那么你就可以要求公司单位进行补缴。如果是个人辞职等个人原因导致个人社保断交的,是不可以补交的。

三、个人社保断交,是否必须补缴?

其实这个是不一定。因为社保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比如:个人累计缴纳够15年后,个人在退休后就能领取养老金。

但是在广州这些一线城市中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社保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社保断交后怎么办的内容,如果各位?解更多实用的社保代理知识,可以关注。

7. 怎样修改员工社保停交的原因

摘要 如果停保原因已经提交,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到社保窗口办理修改

8. 怎样修改员工社保停交的原因

法律分析:如果开通了社保网上办事的话,网上应该就可以操作。在给员工停保的时候就可以选原因。第二点,没有开通网上办事的话,就要到社保柜台上去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9. 怎样修改员工社保停交的原因

法律分析:如果你开通了社保网上办事的话,网上就可以操作。当你给员工停保的时候就可以选原因,社保停交原因注明。如果你没有开通网上办事的话,就要到社保柜台上去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0. 社保停交原w因注明了自愿离职,现要更改需如何操作

社保停交原因注明了自愿离职,就没办法更改了。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