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女人的天性都是容易情绪化,开心和不开心都会用行动和语言表达出来,然而,这种小情绪在拍拖的时候可以成为一种“小情趣”,但在结婚之后,却特别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今天,古非老师就给大家带来一个案例。
小思是一名90后“作女”,她虽然年纪还很小,但脾气却很大,连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的性格就是属于比较“作”的那一类型。为此,小思找了一个对她很好的老公,本来希望老公能用爱来包容自己,可惜的是,包容得了一时,包容不了一世。
婚后,小思的脾气一直没办法改过来,两个人经常吵架,吵完了,自卑的小思会主动认错,恳求老公的原谅。然而,好不了多久,小思又会为鸡毛蒜皮的事大闹一顿,两个人就这样折腾了一段时间,最终迎来了大爆发。
在这一次的争吵里,小思动手了,把老公的脸都给抓伤了,忍无可忍的老公一气之下坚决要跟小思离婚,不但搬离了住所,还拉黑了小思的微信,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一副彻底要跟小思断绝关系的姿态。慌张的小思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处理好这一次的问题,因此,小思找到了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
古非老师先为小思的心理状态“把脉”,指出她一直以来的情商都很低,既不懂得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又不懂得理解老公的需求。另外,虽然小思一有问题就会向家人或朋友求助,但他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给出的往往只是“冷静”、“好好谈谈”、“大事化小”之类没有意义的建议,这就造成了小思长久以来,一直都在重复犯错,没办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虽然小思也知道自己的情商低,但就是找不到提升情商的方法,正好这回让专业的古非老师手把手教导小思,在一整套自我提升方案的引导下,小思开始逐渐学会了如何跟老公有效沟通,如何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这些都是过去的闺蜜和家人没有教过她的。
经过一个月的辅导,小思跟老公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修复,老公不但回了家,两人的相处还变得非常融洽,就连性生活也变得更加和谐了。
在之后的回访当中,小思表示,自从跟古非老师学会了如何提高情商之后,小思又再一次在老公身上感受到当初谈恋爱时的那一种两小无猜的甜蜜。
小思的成功,也提醒很多情商差的女性,当遭遇情感问题的时候,找闺蜜和家人求助只能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对于提升情商以及解决实际情感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因此,专业的问题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解决。
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不可复制,因为每个案例中出现的变化太多,如果操作不好就会起反作用。因此,在实施之前咨询下缘盾情感导师,结合情感导师的指导才能让挽回更加顺利。
Ⅱ 离婚理由有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2.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定是自愿离婚的,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Ⅲ 常见的离婚原因有哪些
1、缺乏爱的婚姻或不能同步成长的婚姻;2、缺乏两性相处的技巧与方法,不懂的如何满足对方的需求,彼此感受不到对方的爱,误认为感情已经破裂而导致的离婚;3、婚外情或个性不匹配;4、由于一方生理或其它方面的原因而导致离婚;5、由于经济问题或生活发生重大改变时引起的离婚。
Ⅳ 离婚理由有哪些
法律分析:1、婚前、婚后表现反差较大,难以沟通,无法共同继续生活。
2、婆媳关系难以调和,影响夫妻感情健康发展。
3、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不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4、家庭责任,家务活不干,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事一概不问,缺乏家庭整体观念,认为家里的事是女人的事,男人不要去管。
5、夫妻性生活和谐度来叙述。
6、家庭暴力,包括冷暴力。
7、深挖性格差异、沟通不畅、生活习惯、文化差异等细节。每对夫妻在生活细节上或多或少有些差别。
8、好逸恶劳,吃喝玩乐,婚前很难发现出来,婚后有了结婚证就不担心拴不住另一方了,吃喝玩乐的毛病慢慢暴露出来了,工作不是养家糊口的谋生手段,而是作为消磨时间的方法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Ⅳ 离婚的原因有哪些
结婚都一样的原因,离婚却各有各的原因,总结起来就是以下这几个大点:
1、伴侣出轨,这是破坏夫妻感情、背叛自己另一半感情的恶劣行为;
2、无性婚姻:性是爱情的基础,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正常和谐的夫妻生活,那么就会引发很多情感问题,;
3、无话婚姻:有时候无话可说的夫妻比无性可做的夫妻,过得更加艰难,就像是两个合租的陌生人,或许合租还会偶尔说话,但是无话可说的婚姻,真的让人窒息;
4、无爱婚姻:夫妻没有感情了,那么这段婚姻全靠其他的东西在面前支撑,比如孩子、父母、利益等等,但是爱是滋养人,无爱的婚姻只会消耗人;
5、暴力婚姻:家暴和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遇到了就赶紧想方设法脱离魔掌就是了;
6、父母反对:孝顺父母的孩子,如果父母坚决反对,比如婆媳矛盾等涉及父母问题,那么就会有可能为了父母好而离婚,当然这种将亲子关系凌驾与夫妻关系之上的婚姻,也是离婚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