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借款人未还款利息如何算
对档派悔于定期民间借贷,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利息的具体计算,应按照以下规则处理:1、关于无息贷款的计算: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属于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出借人如主张计算利息,则在约定借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对逾期还款的,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仍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第9条执行,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关于有息借贷的计算:借款期的利息按照约定计算,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但当事人对逾期羡宽归还借款时借款人应当支付的逾期利率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处理。对逾期归还借款的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处理。3、关于不定期借贷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行正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第九条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贰’ 借款人未还清利息怎么算
借款人未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利息,应当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毁谨肆息计算;
3、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晌握: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纤轿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