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良少年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有什么好方法可以让他重新回归成为“正常”的孩子
最近这段时间,我闲来无事,正好看到了这一问题,想解答一下。目前为止,“少年危机”已爆发数年,少年犯罪与日激增,该怎么解救孩子,让他们迷途知返呢?首先我们要从根儿(原因)上说起。
矫正,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要想让孩子们、少年们迷途知返,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挽救不良少年的路上,我们共同努力到底吧。
㈡ 你们知道不良少年为什么会这么多么因为什么呢(好像有4个原因)
失和
美国心理学家索克说:对孩子而言,父母的离异带给孩子的创伤仅次于死亡。中国每年夫妻离异的超过百万对,这些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可想而知。
失教
家庭一味地骄宠,而对孩子身上存在的小毛病、坏习气,听之任之,不严格进行教育,过分的溺爱会导致孩子以自我为中心,行则仔道德盯迹水准不高,形成不良品质和种种恶习,进而可能在孩子心灵深处播下自私、任性的种子,使其形成了不良个性。
失德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教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把改善家档汪庭道德教育,作为预防不良少年的中心点予以足够的重视。
失才
由于文化素质较低,造成有的家长对孩子生而无爱,只养不教,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㈢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与变化的罪因系统。
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
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父母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顺其自然;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刑事诉讼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拓展资料:
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未成年人在14岁以前和14至16岁期间都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只对14至16岁期间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前的行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满16周岁前后都实施了上一个问题所说的犯罪行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那么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对16岁以前的行为不作为犯罪一并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