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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的理由原因和目的怎么写

发布时间: 2023-05-07 01:23:51

1. 分家析产协议书怎么写

一、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分家析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二)、分家的理由孝桐、原因和目的;(三)、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 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五)、证人姓名;(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二、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事项(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巧旅坦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镇洞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2. 父子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一、父子 分家协议书 怎么写? ( 一 ) 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 债务清偿 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见 证人 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七条6868父母不履行 抚养 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 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 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 的权利。 二、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 房产证 号为____________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年 月 日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三、 分家析产 应注意的几点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财产继承 ,发生在被 继承人 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没有 遗嘱 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往往会发生 继承 和分家析产两种活动,应如何进行祥含这两种活动呢? 首先,应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区分开来之后,分别进行继承活动和分家析产活动。 其次,确定继承活动的参与人和分家析产的参与人。 1、继承活动的参与人,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按 继承法 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2、分家析产活动的参与人,是指家庭中的全体人员。 3、 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如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房产权等; 4、 分家析产的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 5、 继承。按遗嘱内容或按 法定继承 顺序进行; 6、 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家协议书一定要在几方都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签定,而且内容一定要说清楚,特别是对于财产的情况也要分好,因此,两父子虽说为最亲的人,但是最好还是要立下条款,这册宴灶同样也是可以保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尽量州扮的做到财产分了,而亲情不会改变。

3. 分家析产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分家析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证人姓名;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事项: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毁闹成员轿备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纤帆罩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4. 分家单怎么写

所谓分家单也就是分家协议书.一般应注意一下问题: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基梁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渣锋态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如源;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证人姓名;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5. 分家析产最新规定

(一)什么是分家析产 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行为,分家析产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分家析产不完全是由于人的死亡而起的,它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和睦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引起的,当然也有的是由于人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产生的。 (二)分家析产的注意事项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培举运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配梁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4)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5)证人姓名; (6)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7)立约的具体答岁时间及执行日期。 以上是关于分家析产的法律依据相关回答

6. 兄妹分家析产协议书

篇一: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男,19 年 月 日生,现住 乡 村,身份证号码: ,女,19 年 月 日生,现住 乡 村,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男,19 年 月 日生,现住 乡 村,身份证号码: ,女,19 年 月 日生,现住 乡 村,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分家析产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具有所有权的坐落在 的正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小房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于 年 月 日分给乙方,由乙方所有并居住。 二、现有四岁乳牛一头,一岁小公牛一头,大小毛驴二头,生产母羊10只,羊羔8只。经协商,甲方于 年 月 日分给乙方乳牛一头,生产母羊5只,羊羔4只,由乙方所有。 三、现有现金人民币15000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分给乙方 元,用于购置生活用具及其它。由于乙方母亲有病多留一些看病。 四、现有坡地耕地 亩,从坡地的上面至下面,从中间各半分开。由于甲方年老体弱,在耕种时有一定的困难,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春种、秋收的农田活。 五、乙方房地产的过户手续有乙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由于甲方都已年老体弱,今后的住院费用、丧葬事宜费用,甲方与乙方及其他子女再另行协商。 七、根据合同的内容,需要增加的其他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系下列立约人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岁,_________族,_________(职业),并扒籍贯、住址同上,系甲之_______。 甲方之_________于_________年病故,遗有楼房_________栋共_________间,存款_________元及家具衣物等。_________均己结婚,共同一起生活。现在_________均愿分家单过,甲方商得子女同意,并请_________作证人,根据每个子女的人口和经济状况,达成分产契约如下:

一、甲方分得_________。 乙方分得_________。 丙方分得_________。 丁方分得_________。 二(来自:WWw.cssyq.Com 书业网: 兄妹分家析产协议书 )、走廊过道共用。 三、各人原居室衣物归个人所有。

四、甲方之_________所遗衣物已分清。 五、甲方百年后,所遗房屋归丙继承,其他衣物和存款由乙方和丁方共同继承。 六、以上所立各项各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证人在场,()今后各自分居单过,永无争执。

篇二:城镇居民分家析产协议书

城镇居民分家析产协议书范文

[保定律师 张荣安]

一、概述。分家与析产是不同的,但二者经常合在一起称“分家析产”。分家是指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因子女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立户,将房屋及生活资料、财产等进行分割、分配。需要指出的是:分家的情况较复杂,往往是有析产、有赠与、有放弃等。但析产则是指家庭生活中参予积累的共有人从共有财产中分离的过程。是一种共有权的分解。

鉴于上述,分家析产协议书必须经过所有立约人签名同意。

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袭蔽枝;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拍敏有人姓名; ( 五 ) 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范文

分家析产协议书

立约人基本情况:

赵思聪 男,70岁,汉族,保定市***退休工人,现住河北保定市**路**小区**号。系下列立约人之父亲。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长女:赵静,女,48岁,汉族,保定市****干部,住址同上,文化程度:大学。系赵思聪长女。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长子:赵征,男,44岁,汉族,保定市****职工,住址:保定市博鑫青年城****号,文化程度:大专。系赵思聪长子。

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

次子:赵诚,男,41岁,汉族,保定市****厂下岗职工,住址:保定市红旗大街***号,文化程度:高中。系赵思聪次子。

立约人赵思聪之妻于2007年4月病故,现赵思聪名下有房屋两套,系夫妻二人公房改革时,由家庭成员的共同出资购买的100%产权私有房屋。鉴于本人年老体迈又多病,恐有不测,在有生之年招集儿女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并约请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见证,签订分家协议如下:

一、长女赵静不分得房屋,在立约人赵思聪个人的存款中拿出15万元给赵静。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二、长子赵征分得保定市***路**小区三室一厅房屋一套,即现在赵思聪居住的房子。产权证号:********,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三、次子赵诚分得保定市***路**小区二室一厅房屋一套,产权证号:*******。另外在赵思聪个人存款中拿出5万元给赵诚。其他财产不享有份额。

四、本协议签名后生效,协议生效后,房屋变更登记即可办理,赵

思聪仍有个人存款11万元,留个人生活费,协议签订后随长子生活、居住,直到逝世。

五、关于赵思聪晚年生活问题:赵思聪有退休金作为生活费,自本协议签订后,暂时不需要子女支付生活赡养费,但由于医疗等需要时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由三个子女共同支付。居住随长子赵征,若赵思聪本人退休金除个人花销外有节余或者积累,将来按照遗产由三个子女依法继承。

六、三个子女表示:上述协议相对公平,无其他争议,保证恪守协议约定、永不反悔。不计较个人得失,尽义尽责赡养老人,使老人安度晚年。

赵思聪(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静(签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征(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赵诚(签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经典分家析产协议书(城市居民用)

分家析产协议书

家庭成员:

母亲:李秀兰 (父亲:杨振刚,已去世)

长子:杨智文

次子:杨智武

三子:杨智胜

协议签订日期:20xx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杨振刚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继承法,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杨振刚名下。

2、位于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朝阳区转角楼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智武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2、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归三子杨智胜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智胜,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智胜所有。

3、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拿出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整)给长子杨智文,杨智文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智文的户口现在北京市西坝河南里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智文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智武、三子杨智胜各付100万元给长子杨智文,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见证人: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 三子:

7. 中国传统分家是什么原因分析

中国传统分家大都是因为家主膝下有很多儿子,而儿子都成年之后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这个时候家主会分家析产,让每个儿子都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庭。
分家,指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裤散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 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 俗话说:“树大分杈,子大分家。”由此可见,在以前漫长的时代里,“分家”是常见的现象。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帆纯禅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态尘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证人姓名;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8. 分家析产纠纷

1. 分家析产
分家析产 分家析产时要注意什么
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什么是分家析产?】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分家析产不是财产继承,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雹誉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往往会发生继承和分家析产两种活动,应如何进行这两种活动呢? 首先,应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区分开来之后,分别进行继承活动和分家析产活动. 其次,确定继承活动的参与人和分家析产的参与人. 两种活动的参与人是有所不同的. 一、继承活动的参与人,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按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分家析产活动的参与人,是指家庭中的全体人员. 两种财产的性质也完全不同: 一、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如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房产权等; 二、分家析产的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 在继承和分家析产活动过程中,对财产的处置方法也不同: 一、继承.按遗嘱内容或按顺序进行; 二、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
继承与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
继承是继承人按《继承法》的规定或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行为。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生活或其他方面的需要,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行为,有些人把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家析产当作继承,把继承与分家析产当成一回事,因此有必要对这两种民事行为加以区分,以明晰社会生活的本质,一般来说继承与分家析产的区别主要是:

①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唯一的原因,没有人的死亡,就不会产生继承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就不能实施或码继承。而分家析产则不完全是由于人的死亡而起的,它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和睦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引起的,当然也有的是由于人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产生的。

②两者产生的时间不同:继承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能进行,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是绝对不允许对他的财产实施继承的,而分家析产则可以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或死亡之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是在被继承人生前进行分家析产活动,也有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与分源团段家析产同时进行的。

③两者所涉及的客体不同:继承关系的客体是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它局限于死者的个体财产。而分家析产所涉及的客体是整个家庭共有财产,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都有部分所有权和支配权,分家析产只不过使其共同的财产份额在每一个共有人中间具体确定下来,明确划分出来罢了。

④两者分配财产的原则不同:继承是由有继承权的各个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而分家析产则是按人口数或按需要平等分配。 由于继承权被侵犯而发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予以受理并保护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而对于分家析产而引起的民事纠纷,一般是自行协调解决,或者由调解委员会调解,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总之,分家析产与继承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严格区分继承与分家析产的界限,对于明确什么叫继承,怎样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和遗产继承权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在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有的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由于种种原因继承人并不愿意立即分割死者的遗产,有的还与分家析产一同完成,因此也容易导致人们的误解,把继承与分家析产当成一回事。一般来讲,应该是先析产后继承。

析产即分家析产,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生活或其他方面的需要,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行为。先析产后继承是指继承开始之前,应选确定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并明确在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财产,把这一部分财产从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只有对上述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财产才存在继承问题,才能由继承人继承。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把夫妻共有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生存配偶一方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部当成死者的遗产全部为继承分割。先析产后继承即是为了维护生存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所有权,也是为了死亡公民的财产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什么是分家析产?分家析产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产析产属于析产中的一种。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房产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房产析产注意事项: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什么是分家析产?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

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分家析产不是财产继承,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往往会发生继承和分家析产两种活动,应如何进行这两种活动呢? 首先,应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区分开来之后,分别进行继承活动和分家析产活动。 其次,确定继承活动的参与人和分家析产的参与人。

两种活动的参与人是有所不同的。 一、继承活动的参与人,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按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分家析产活动的参与人,是指家庭中的全体人员。

两种财产的性质也完全不同: 一、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如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房产权等; 二、分家析产的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 在继承和分家析产活动过程中,对财产的处置方法也不同: 一、继承。

按遗嘱内容或按顺序进行; 二、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
分家析产纠纷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生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另外提醒一句: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于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什么是分家析产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

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1 页(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继承和分家析产有什么区别
继承,是指有继承权人把死亡公民遗留的财产承接下来的一种法律制度。

继承和分家析产是不同的,表现在三方面: (1)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和睦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法律行为。这和因被继承人死亡而产生的将死者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继承关系,是有根本区别的。

(2)分家析产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而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则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3)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死后进行,而分家析产既可以在被继承人生时也可以在其死后进行。

区分继承和分家折产的不同,在现实生活中很重要,比如,在一些遗产纠纷中,人们常常把夫妻共有的财产都当作死者的个人遗产。在具体作法上,继承开始之后,应当首先确定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然后再划出共有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

这样,经过明确的这两部分财产才是可以继承的遗产。
继承、赠与、分家析产
1、继承

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遗嘱,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2、赠与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

3、分家析产

分家、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家是指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是指分析财产,即财产是归个人所有,还是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对其进行处分;归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分家析产与继承的区别

1、参与人不同。继承活动的参与人,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应按遗嘱执行,参与人为遗嘱中的财产继承人。没有遗嘱的,应按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家析产活动的参与人,是指家庭中的全体人员。

2、性质不同。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分家析产的财产更为广泛,不仅仅包括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还包括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等等。

3、对财产的处置方法不同。继承按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对财产进行处置;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原则上个人所有的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家庭共有财产由共同所有人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用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财产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