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原因和结果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原理
原理:
在每一事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
一是含义不同。二是时间顺序不同。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总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形成先行后续的顺序。三是地位作用不同。在一个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是引起者,具有“动因”的作用;结果总是处于“被动”地位,是被引起者,具有“结果”的作用。
正是因为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所以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相对的,二者之间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第二,原因和结果的联系。首先,二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有因必有果,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总之,原因和结果互相依赖缺一不可。其次,二者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能互相转化。
方法论意义:
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解决难题、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其次,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一是因为一定的结果都是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所以要求人们应当善于从某一行动的后果中去分桥其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避免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
二是由于一定的原因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这就要求人们应当根据某种原因,预见事物发展的结果。有了对事物发展结果的科学预见,才能正确指导自己的行动,取得好的结果。
㈡ 原因和结果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原理: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既是先行后续的关系,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总是伴随一定的结果,结果总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任何事物都处于因果联系的连接之中,因果联系是普遍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方法论:①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②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