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地因甲方原因停工或停建赔偿
法律分析:
1. 停工索赔:赔偿应基于当地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并且必须有监理签字的停工记录作为依据。
2. 发包人或工程师责任导致的停工:如果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导致停工,从而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发包人应负责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索赔费用的具体内容会因停工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人工费:包括因增加工作内容、停工损失以及工作效率降低所产生的费用。
- 设备费:可能涉及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等。
- 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将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Ⅱ 甲方造成工期延误赔偿怎么写
法律分析: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拟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工期、工程价款以及价款的支付方式等内容,若施工单位在限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施工工作,或者工程完工,但是为验收合格需要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方可以书写工期延误索赔报告书,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Ⅲ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怎么索赔
一、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
建设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甲方不赔偿的,乙方可能向法院起诉。
二、工期顺延如何认定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发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导致工程停工的,要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