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开电子发票怎么作废
已开电子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冲红。电子发票冲红的步骤如下:
1、选择软件左上角的“发票管理”;
2、选择软件中间的“发票填开”;
3、再弹出来的发票类型中选择“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4、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上面的“红字”;
5、在弹出的窗口中填入需冲红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6、点击下一步。(该发票的负数数据自动填入到发票开具界面中);
7、点击右上角的“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点击右上角的“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Ⅱ 电子发票怎样作废操作
工具/原料:电脑
方法/步骤:
1、打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
Ⅲ 电子普通发票作废流程
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红冲”处理。
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红冲”的办理流程:
(1)销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电子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备查。
(2)销货方电子发票已入账、购货方电子发票未入账的,须收回原电子发票联,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电子发票,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撕下作为人账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收回的电子发票联随红字电子发票存根联装订。
(3)购货方电子发票已人账的,销货方电子发票不论是否入账,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方以购货方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和红字电子发票记账联为原始凭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Ⅳ 当月开的电子发票怎么作废
当月开的电子发票不能作废。
电子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红冲,当月的也是在开票软件直接开具负数发票。
负数红字电子发票开具的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开票软件,选择红字信息表填开。
2、选择开票方及类型。
3、点击下一步后,弹出以下弹窗“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点击确定。
4、导入开票信息,保存即可,然后上传。
5、选择审核下载。
6、选择开具日期,点击下载,并进入开正常发票的界面。
7、点击负数,点击导入开具。
购货方收到电子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应税劳务取消,需开具红字电子发票的,应与蓝字发票一一对应,一次性全额红冲。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符合以下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Ⅳ 普通增值税发票怎么作废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菜单项,系统弹出“已开发票作废”窗口
说明:
①已经汇总上传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冲销。
②发票作废状态将记入税控盘,无法恢复到作废前的状态,因此要慎重使用本功能。
③对已开发票进行作废时,通常情况下要遵守“谁开具,谁作废”的原则,只有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后可以作废其他操作员开具的发票。
Ⅵ 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如何作废
1.点开已经开好的电子发票,可以看到作废这一栏是灰色的,也就是无法作废。
2.重新打开发票填开——增值税电子发票填开——负数
3.点开负数,会弹出这样一个对话框,把需要作废的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如实填写。
4.然后就会自动弹出一张负数的发票。
拓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
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各联的作用:
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Ⅶ 普通发票怎么作废
经营者在电脑上插上控税盘,登陆税票智能管理系统,点一下已开发票作废,依照相应提醒进行当月税票的废止就可以。发票作废就是指操作者对填开税票信息录入不正确的已开票进行废止。若是早已跨月了,那上一个月的税票没法废止,只有出具红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Ⅷ 普通发票过月了怎么作废
法律分析:超过当月了,所以不能在开票机直接作废。 可以通过以下操作作废隔月发票:①让购买方到税务局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税务局会根据《申请单》开具《通知单》 ②根据《通知单》到税务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开票机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必须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可直接作废发票的情形有: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