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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租房怎样网上申请

发布时间: 2022-07-10 11:08:48

A. 在济南怎么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捷径

摘要 您好,1、济南公租房申请一定是济南户籍常住家庭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济南户籍常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B. 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根据济南市的相关政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拥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且在济南市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或单身家庭年龄满30周岁,年均可支配收入为本市收入水平60%的,可以申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一、申请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为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下住房认定为申请家庭住房: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预售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出售房产未满3年的,不受此条款限制);单独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C. 公租房在哪个网站申请

哪个网站可以查公租房申请信息 在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可以查询,查到查询入口,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出您申请的审核进度。

D. 济南市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怎么办理谢谢回答

从1月7日到现在,济南市2013年度公租房申请已持续一周时间,昨天,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了针对公租房的大规模培训,重点针对公租房申请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解答,市民对这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多加了解,避免在申请过程中“走弯路”。
在申请准入条件上,您遇到过这些问题吗
在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上,济南市取消了户籍限制,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在申请过程中,许多人对自己属于什么样的人群有疑问。
1.夫妻双方一方有济南户口,另一方没有,可以作为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可以。
2.申请家庭有济南户口但有承包地或宅基地,在市区工作,可以作为户籍家庭申请吗?
答:不能按照户籍家庭的条件申请,但可以按照外来务工家庭的条件申请。
3.什么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年满25周岁但有精神残疾或智障的可以申请吗?
答: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权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精神残疾或智障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与监护人家庭共同申请,监护人家庭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4.外来家庭自己交纳社会保险,但在济无工作单位是否可以申请?
答:不可以,在准入条件里,外来人员申请的门槛之一就是要有工作单位。
5.在济有工作单位,但自己交纳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
有住房和有房产是两回事,房子落子女名下也可申请
不少人在申请过程中混淆了房产和住房的概念,认为没有房产,就等于没有住房。对于这种情况,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负责人贾萌说,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中,有住房不仅是指有产权的私房,还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转移和享受货币拆迁不满3年的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住房。
在申请过程中,一位市民说,自己已经享受了廉租房,但廉租房面积小,家里人口多,人均面积不足10平方米,而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里,对居住困难的定义就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自己是否还可以再申请公租房。
对此,济南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可以再申请。因为济南市明确规定,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还有的市民表示,自己现在享受租赁补贴,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可以。
1.济南户籍,父母有住房,子女已年满25周岁未婚,子女能算无房申请吗?
答:可以。
2.济南户籍,住房落在未婚但已满25周岁的子女名下,父母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若是现在转移的,还需要满3年。
3.是否还需要审查外来务工家庭在外地的住房?
答:不需要,只审查在济是否有住房。
4.租住公房但没有租赁证,怎样计算住房面积?
答:应申请测绘,按测绘面积计算。
5.租赁证上为使用面积,怎样换算成建筑面积?
答:应通过测绘换算。
单身申请者有工作单位即可,不需保险证明
在公租房申请过程中,济南市要求申请者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在这方面,不少申请者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1.有工作单位的户籍家庭还需要提供社会保险或团体商业险的证明吗?
答:不需要。
2.退休人员是在原单位申请,还是在户籍所在区申请?
答:都可以。
3.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哪些?
答:结婚证(已婚)、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未婚、丧偶、离异)、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离婚民生判决书、离婚民事调解书。
4.工作证明怎样出具?
答:正式职工由单位出具并说明身份性质;合同职工应提供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5.住房证明包括哪些?
答:房产证、租赁证、拆迁协议、购房合同、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6.通过单位申请的还需要提供“特殊情况”证明吗?
答:不需要。
7.外来单身职工需要提供社会保险或团体商业险证明吗?
答:不需要。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这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口该咋算?
在公租房申请过程中,家庭的实际人口数也要如实申报。而在申请过程中,对家庭成员的计算上,部分申请者也有疑问。
1.分居两地的夫妻,在济人口怎么算?怎样确认夫妻分居两地?
答:这种情况按在济实际人口计算。而对于如何确认夫妻分居两地有两种方式,一个是看工作单位是否在济南。配偶无工作的,看是否有济南户籍。无户籍的,应让在济南一方的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公示、证明。
2.与监护人家庭一起申请的,人口怎么计算?
答:与监护人家庭合并计算。

E. 外地人怎么在济南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到去哪里申请登记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负责这个,去那登记就可以了。
满足户口和工作方面申请的要求,但还要看收入和目前住房条件,如果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而且目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就可以申请。
建议最好以单位统一的形式为职工办理预登记工作,这样会带来多方面便利,而且由单位统一申报的市民可以比个人单独申报的在选房等方面会有所优先。
祝你好运!!!

F. 济南公租房怎样申请去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去你或你单位所在区的房管局申请。分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最好你用个人申请,以免辞职后单位不让你住了。
申请表格分单位申请表格和个人申请表格两种。
单位申请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个人申请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济南本地户口需要单位或街道办出具的无房证明(只是城区需要,章丘、长清的不需无房证明)。户口在别人家挂靠的需要街道办出具你只是挂靠,和房子没有任何关系的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劳动合同。
具体要求你得咨询所在区的房管局,或济南市房管局。不知道电话你可以打12345问问。

G. 我是济南的想在济南申请公租房不知道怎么申请,有什么要求,各位有懂得吗请教一下

一、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标准要求

(一)家庭申请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二)单身职工申请标准:

1、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

2、在本市市区无住房。

二、济南公租房价格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市财政部门制定,每2年向社会公布1次,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的70%,并根据贷款利息、地段、朝向、楼层、物业服务标准、维修费、配租对象类别和收入分别确定。

三、济南公租房预登记程序: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预登记程序包括:

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一)和表(二)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含济南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持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下同)填表登记;各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持预登记表(一)和表(三)及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统一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单身职工预登记程序包括: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工作单位填表登记;工作单位汇总后持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预登记表(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统一报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公租房政策实施的意义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今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明天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

另外,公共租赁房能够真正完善起来,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继续攀升,让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购房的人少了,房价也会有所回落,这样就又能让一部分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些群体原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只能硬着头皮到市场上租房、买房。大规模地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H. 外地人在济南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法律分析:一、申请公租房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则需要携带暂住证等证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申请表在公租房的网上可以下载,也可以去申请点领取,汽博附近的申请点在社保局的对面。

三、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I. 济南廉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济南廉租房条件及流程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6、领表,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相关的申请审核表。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7、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单位和申请家庭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盖章确认,并按照前条规定的内容准备材料;
8、初审、公示,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由单位负责初审,合格的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9、定向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10、审核、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11核准,市保障中心应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先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