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拍卖什么是优先购买人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评估完成的优先购买。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B. 关于拍卖优先权
1,有。因为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上条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拍卖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法律、法规却未规定。
但是你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第16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也就是说拍卖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应按以下程序:一是拍卖前须于合理期限内告知承租人拍卖事项,以便于承租人决定是否竞买;二是承租人须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并于拍卖日到场竞拍;三是当拍卖中出现最高应价时,承租人须举牌应价,如无其他更高应价,则拍归承租人。如有其他更高应价,则继续竞拍,直至拍归最高应价者
再通俗点,就是法院通知你去竞拍就代表了走法律程序了。你不去就代表放弃了优先权
3,对于拍卖优先权的行使,我国有3种方法
一是“竞价法”,二是“询价法”,三是“询价竞价法”。
“竞价法”是指优先权人和竞买人一起直接参与竞价,实行价高者得。因此,优先权人要行使和实现其优先权,必须同其他竞买人一样,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竞买登记,交纳拍卖保证金,举牌竞买。按照“竞价法”,优先权人必须积极竞价、主动应价,其优先权才可能得以实现。
“询价法”是指通知优先权人到拍卖现场,但不直接参与竞价,待经过竞价产生最高应价者后,由拍卖师询问优先权人是否愿意以最高应价为条件主张优先权。如果其不愿意,则拍卖标的即由最高应价者购得。如果其愿意,则拍卖标的即归优先权人购得,而不再询问最高应价者是否愿意再加价。我国台湾地区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采纳的是“询价法”,不再询问最高应价者是否愿意再加价,只要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拍卖标的即归承租人购得,否则,归最高应价者。[9]
“询价竞价法”与“询价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最高竞价产生后,由拍卖师询问优先权人,若优先权人愿意购买,则拍卖师询问最高应价者是否愿意再加价,如果其不愿加价,则拍卖物由优先权人购得;如果其表示愿意加价,而优先权人不愿加价,则由最高应价者以更高的应价购得;如果最高应价者与优先权人均表示愿意加价,则以现有的出价为起拍价,让二者继续竞拍,直至其中一人退出,拍卖才成交。
你需要再拍卖之前仔细询问拍卖方以哪种形式拍卖...一般都以询价竞价法法拍卖!
4,无所谓。因为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应明确告知参加的各位竞买人,本标的拍卖有优先购买权的存在,拍卖师在落槌之前应询问一下优先购买权是否买受,并且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会上,不需要“加价”,只要在最高应价时,以该最高应价表示买受或不作表示即可。此外,当优先购买权人表示买受,但在拍卖师未落槌之前,别的竞买人依然可以继续加价,直到无人加价为止
就是说你有拍卖优先权应该被所有拍卖者知道,第四条说的就是第三条里的询价竞价法
打了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50分真不好得!
C. 优先购买权人是拍卖过程中还是拍卖结束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优先购买权人应积极配合、参加人民法院的司法拍卖活动,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接到人民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后,应当按照该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积极参加拍卖活动(主要是网拍),按时间报名、按期限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拍卖保证金。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第二十七条起拍价及其降价幅度、竞价增价幅度、保证金数额和优先购买权人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等事项,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评议确定。
D. 法拍房优先购买权人是什么意思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所谓“优先”主要是指时间上的优先,这种优先在时间上一般规定为3个月。在条件等同时,只有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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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人的资格确定:
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购买。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E. 优先购买权人如何出价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7
F. 司法拍卖的优先购买人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所谓“优先”主要是指时间上的优先,这种优先在时间上一般规定为3个月。在条件等同时,只有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共有人放弃购买之后,房屋所有权人才可以将房屋出卖给他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二十一条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G. 优先购买权法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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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法拍房里边的优先购买人是什么
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所谓优先购买权必须在登录状态下且在出价阶段行使。即当有其他竞买人出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出与其他非优先购买权人同样的价格,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行使优先权在先的取得竞价领先。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顺位在前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行使优先权,接受当前最高价取得竞价领先,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加价才能取得竞价领先。
I. 如何实现法院拍卖的优先购买权
法院强制拍卖程序中保护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又称先买权,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J. 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过程中竞价吗
法律分析:竞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时,优先购买人由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并且确定不同优先购买人的顺序,发给相应的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用户竞拍环节:(1)、用户可通过多入口(独立APP、网站等)多终端(手机、电脑)随时随地,想拍就拍。(2)、标的物拍卖结束前2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系统会自动在竞买人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时5分钟(循环延时);(3)、优先权购买阶段:优先购买权人和原最高应价者可通过系统在拍卖结束后进行应价和出价,确保优先购买权的权利及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竞拍结束后:(1)、涉及到的用户和拍品相关数据进行系统自动PDF格式归档,文档自动添加水印。(2)、竞拍成功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支付宝账号,且每天凌晨自动提现至法院的银行账号,整个过程无人工干预。(3)、竞拍未成功者的保证金自竞拍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至用户银行卡,无需人工干预、缩短用户资金不可用周期。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 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二十一条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