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网上通缉了会怎么样
网上追逃只是抓人的手段,和现实的通缉的功能一样的。网上追逃说明公安已经立案侦查了,但还没有定罪。定罪只能由法院来判决。并不一定说被上网追逃的人一定会被定罪,这要看案件的证据情况,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定罪了。网上追逃人员逮捕后,只有罪行轻微,符合条件的才能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B. 被网上通缉追查会受什么影响
刑事犯罪不会影响民事权利的取得的,但网上通缉确实会影响个人的生活。
C. 网上通缉被抓后会被判刑吗
网上追逃说明公安已经立案侦查了,但还没有定罪。定罪只能由法院来判决。并不一定说被上网追逃的人一定会被定罪,这要看案件的证据情况,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就不会定罪了。网上追逃人员逮捕后,只有罪行轻微,符合条件的才能免于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动。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D. 被网上通缉了怎么办
实践中,有些人做了犯法的事,没有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就会将犯罪嫌疑人上网通缉。上网通缉是口语化的说法,实际情况是,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明确了犯罪嫌疑人,会将该犯罪嫌疑人决定拘留,并将相应的人员信息、案件信息录入到公安部的内部网络之中,内部网络中有一个在逃人员信息库。该信息库全国公安机关全部联网,任何一个公安局、派出所、警务站,以及民警手持的警务通,只要能登录公安内部网络的电脑以及其他智能终端,都可以登录并查询。
同时,该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又会与铁路售票系统、民航系统、旅馆登记系统、银行客户系统等等几乎所有政府机关的系统相对接,一旦在逃人员的身份登记出现在那个系统中,就会立刻自动报警并反馈到最近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其他警务终端,公安机关便会立刻派人实施抓捕。
对于已经被公安机关上网通缉的,如果确实是被冤枉的,那么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一般而言,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会释放犯罪嫌疑人,但也不排除有些时候因为证据巧合、他人诬陷等原因,因此要及时请求律师的帮助。
如果自己确实犯了罪,显然,逃跑不是一个解决办法,这时你可以找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帮忙,笔者曾经在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近十年,一个嫌疑人到了公安机关后,如何向侦查员陈述,对于最终能否定罪、定罪的轻重,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找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特别是有侦查经验的律师特别重要。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才是应当逮捕的对象,言下之意,就是如果只是一般的犯罪,理论上都可以取保候审,也就是不用进看守所,将来可能适用监外执行,如果能够投案自首,再巧妙灵活应对,完全可能实现取保候审。当然,中国社会既是法治社会,也是人情社会,关系社会,如果人情到位,关系到位,只要不是罪大恶极、累犯等原则问题,监外执行就大有可能。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是害怕承担责任才会逃跑的,在网上被通缉如果是无辜的需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如果害怕承担责任的话,逃一辈子也是非常艰难的,所以最好自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 网上通缉被捉会怎样
网上通缉犯被抓捕后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机关处理、检察院处理、法院处理。
一、首先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然后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三、最后是法院审理宣判。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F. 网上通缉被抓捕后会被判刑吗
网上通缉一旦将逃犯抓获,要按刑事诉讼的程序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才能定罪量刑。
所谓“网上通缉”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警方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
网上通缉的条件 :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
G. 如果被网上通缉了,会不会冻结银行账户
一般是不会,除非案情需要。但多数会监控银行卡的使用情况,通过犯罪人刷卡记录、消费记录可以追踪到犯罪人所在的位置,所以,公安人员不会随便放弃这一条追查嫌疑人的线索的。现在是万物互联的时代,不管你跑到哪里你都跑不掉的,所以自首是最好的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
法释(1998)8号
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现就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第二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三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第四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第六条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第七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