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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怎样办理无犯罪

发布时间: 2023-05-25 19:23:58

1. 网上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进入手机微信首页后,点击右上角的搜索按钮;
2、点击公众号;
3、在搜索栏,输入所在地公安局,然后点击搜索;
4、找到所在地公安公众号,然后点击民生;
5、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
6、通过填写申请开具的相关信息,等待审核邮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无犯罪前科证明由搜铅穗当地派出所出具,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个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当事人也可以到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由相关负责人盖章签字,然后向社区民警报到并签字盖章即可。
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手续: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材料:
(1)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党员政审;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2)本人申请。
(3)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激世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5)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6)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材料,经过审查,情况属实的,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世卜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2.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流程:


1.下载“天府通办”APP后,点击“我的”进入登录页面。


2.认证登录“天府通办”APP 后,点击“我的证照”菜单栏中的“全部”字样,进入“电子证照”页面。


3.点击“添加证照”,在“个人证照”菜单栏下拉选项中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添加”。(也可以根据名称或按部门查找)


4.添加完成后返回电子证照页面,此时“无犯罪记录证明”添加成功,选择此证明,进入密码设置页面。根据提示设置亮证密码、输入手机验证码。


5.密码设置完成后,需进行实人认证,若已完成实人认证的直接进入申请须知页面,点击“阅读并同意”。


6.在“申请查询表”页面,申请人基本信息将自动引入,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选择“申请用途”、查询时间范围。(若系统判断申请人在一年内申请次数大于3次,则应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7.提交完成后,系统提示“提交成功,正在审核中……”(正在申请中的证明二维码暂时不可点击)


8.若申请人不满足线上办理条件,则提示“申请人不满足线上办理条件,请线下进行办理。”


9.若申请人满足线上办理条件,申请成功后则可进行亮证,可点击二维码,输入亮证密码后进行亮证。


10.核验: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入证明核验页面,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栏目扫亮码,核验页面电子版展示,根据核验结果进行展示。

3. 怎样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9月28日起,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方便黄石户籍居民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省公安厅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网办事项,并在黄石、鄂州两地开展首批试点。

受理条件

根据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被证明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试点期间,对黄石、鄂州两地常住人口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的出具证明申请,将会自动流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下步正式运行后惠及范围将涵盖全省常住人口。受理范围分为两种:

个人申请:个人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从事特定职业、担任特殊岗位以及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考试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可以向其黄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单位申请: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招录、升学、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需要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拟招录人员犯罪记录的,可以向被证明对象黄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办材料

个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拍照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个人申请书(附件2)和申请事由证明材料,申请书中应当说明查询事由。

单位申请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由被证明人拍照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单位介绍信或公函,介绍信或公函中应当列明查询事由、被证明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办人登录互联网“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个人申请的,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非入职人员)”,单位申请的,选择“无犯罪记录证明(入职人员)”,提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并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资料,拍照上传有关申请材料。

(二)审核受理。个人或单位申请将会通过系统自动流转到被证明人在黄石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相关派出所收到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补正相关材料,收到申请3日内,未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材料的,视为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事项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并在24小时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调查核实。派出所通过系统比对、网上查询结果,分别作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决定。(四)取件方式。能在网上自动生成带有印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人可自行查询、下载打印。未能实现网上下载打印的,由公安派出所下载打印后,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