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居住证信息怎么在网上查询
居住证信息怎么在网上查询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下面是我整理的居住证信息怎么在网上查询,欢迎大家分享。
一、居住证信息如何在网上查询
(一)网上查自己的居住证:登录“居住证综合信息网”、及“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查询。
(二)去辖区派出所的户籍室查询。不同地区查询网站不同,具体查询方式需要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查询居住证信息的具体步骤如下:(以上海市为例)
1、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2、找到“居住证查询”的选项。
3、输入身份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二、居住证主要功能有哪些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广州居住登记办理
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才可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而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的,所以办理居住登记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注:两种情况下可办理居住登记后可立即办理居住证,不需居住登记满半年>>两种情况下办理广州居住证不需等半年
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表
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
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
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办理流程
(1)自助申报
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
办理入口:
①粤省事小程序
②广州来穗局微信公众号→来穗通
(2)窗口受理
对于窗口受理的,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后,通知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办理地点: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3)注销原居住地居住信息或原居住证功能
流动人口在广州市办理居住登记后,注销其原居住地的居住信息,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注销其原居住证功能。
(4)居住登记凭证补打
流动人口丢失居住登记凭证的,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请补打,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费用
不收费。
;B. 居住登记回执是什么
居住证回执单,是一些个人或单位对另一些个人或单位作出通知等消息时,为了保证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知道这些通知或消息,而让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作出答复时用的单子。
以长春为例,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办理步骤:1.审核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并说明原因。2.通过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申报的,工作人员自接收转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补登居住登记有关信息。3.在系统登记居住信息后,打印发给《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登记日期以“信息系统”、“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移动系统采集”登记日期为准。
居住登记提交材料:1.来穗流动人口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填好的《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表》。3.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含收楼通知书)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必要时,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5个工作日)上门核实居住地址的真实性。)4.来穗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5个工作日)上门实地核实。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