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查立案没立案
立案没立案的查询方法有:
1、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
2、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
3、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等。
立案结果查询方法具体如下:
1、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
2、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
3、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第一百一十五条 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2. 我在公安局报案,怎么在网上查询我报的案的进度
摘要 可以搜索本地网上公安局,或者本地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在“网上公安局”,查询案件受理、处理情况。凡是在经开分局立案的案件受害人,凭身份证和密码登录,即可在“网上公安局”的立案公开查询栏目随时查询案件的办理及进展情况(仅能查看本人报案情况)。公开的内容包括主办民警的姓名、电话,案件受(立)案、嫌疑人处理、涉案财物追缴情况,以及法律要求告知的办案阶段结果等,但不公开具体案情
3. 法院网上立案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登陆省市法院网,进入案件流程查询,点击网上立案。
2、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点击“创建网上立案”,进入网上预约立案登录界面。
3、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登录系统:
(1)证件号码登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通过“律师、参与人或者当事人”通道,以证件号码和密码的形式进行登录。首次登录的,需要先行注册。
(2)律协会员登录。属于律协会员的律师也可以通过律师协会服务系统中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4、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登录网上预约立案系统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选择一审立案的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和具体案由。确定后,点击“创建”,进入网上预约立案系统的填写页面。
5、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预约一审民事类案件的,应准确填写诉讼标的额;预约执行类案件的,应选择执行类型,并准确填写申请标的金额、执行依据及执行依据文书编号等内容。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需准确填写相关身份信息。依据当事人的性质正确选择“添加自然人”、“添加法人”或者“添加非法人组织”,并根据下拉框进行填写。
6、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填写完身份信息后,应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必要证据材料等起诉(申请)材料。
7、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完成信息填写与诉讼材料上传工作后,可以点击“提交”,网上预约立案完成。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在“网上立案列表”项下查询预约立案案件的相关信息。
8、网上预约申请需要补正材料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按照要求补正诉讼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
9、网上预约申请审核通过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书面起诉(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立案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以上就是省法院网上立案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 怎么查法院立案信息查询
一、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
二、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
三、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进度。
四、各地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提高办案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已经建立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服务平台上获得全新的诉讼服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网上怎样查询有没有立案
法律分析:查询法院是否立案的方式:询问对方或法院传票通知。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进度。各地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精神,提高办案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已经建立人民法院网路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服务平台上获得全新的诉讼服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6. 网上如何查询有没有立案
法律分析: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他人起诉自己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哪一位法官办理的、什么时间立案的,等相关信息。法院立案的流程、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 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 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7. 网上怎么查自己是否被起诉立案
如何在网上查询自己是否被起诉开庭?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来查询。
第一种途径,可以打开人民法院公告网,网页的最右侧有“人民法院公告”这一栏目。然后打开“公告查询”,在表格里填上内容即可。
8. 怎么查询有没有立案
法律分析:查询立案与否有多种方式,如果是刑事案件,报案人可以到地公安部门查询是否立案及案件查处过程,这些对当事人是公开的。如果是民事案件,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对方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也可以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9. 网上怎么查派出所有没有立案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无法在互联网准确获知。如果是你报的警,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在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